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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設計不良奪命 獲國賠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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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何瑞玲、曾德峰、鄭淑婷/北縣報導〕92年間,樹林育林國中畢業旅行遊覽車在鶯歌鎮東鶯平交道遭火車撞擊,造成學生4死意外,罹難、受傷學生家屬認為平交道設計不良,聲請國家賠償;法官認為,北縣府及鶯歌公所確有延宕改善工程的疏失,應賠償家屬共逾550萬元國賠金。

公所上訴 縣府研議

鶯歌鎮長蘇有仁昨天說,鎮公所已提出上訴;台北縣政府工務局長柳宏典昨天表示,研議判決書內容後,認為有上訴、斟酌的可能,縣府將據理力爭。

判決書指出,鐵路局在89年即已行文要求台北縣政府禁止大型車行走東鶯平交道,但縣府回文表示無其他可供替代道路礙難辦理,直到91年9月才要求交通部補助改善平交道工程款;法官認為縣府延滯改善工程逾1年8個月。

法官另查出,鎮公所91年9月第一次呈送工程計畫概書,被交通部發現夾帶與平交道改善無迫切關係的環河路坡度整平工程1000多萬元,而被退回,直到修正後再呈送已是92年5月,因此延宕改善工程近8個月,確認鎮公所與縣政府應負國賠責任。

法界人士指出,這應是國內首起平交道死亡事故獲准國賠案例!家屬求償對象包括鶯歌鎮公所、台北縣政府、鐵路局、交通部及育林國中,但法官認定鐵路局、交通部、育林國中不需賠償。

當年罹難與受傷學生家屬聯合求償喪葬費、醫藥費與精神撫慰金合計近4000萬元;由於肇事的遊覽車及拖板車業者已與家屬達成和解,分獲旅遊平安險及其他慰問金,法官認為,事故肇因為兩車相會釀成,又平交道設計不良,因此2業者需負85%的責任,鶯歌鎮與縣府需負15%責任。


台北縣鶯歌鎮92年間發生一起重大車禍,一輛搭載樹林市育林國中學生畢業旅行的遊覽車,在行經東鶯平交道時,因道路狹窄,且對向有一部拖板車,致進退失據,車尾被南下的電聯車撞上,造成4死37傷的慘劇。// 自由時報

縣府與鶯歌鎮公所需賠償罹難學生羅健瑋家長128萬餘元、黎宗翰家長122萬餘元、孫子婷家長114萬餘元、孫銘男家長138萬餘元,另傷者鄧佳琪可獲2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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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父指著牆上的身高標記說,一直希望女兒亭亭玉立,但發生車禍後腿部嚴重受傷,也沒有再長高過。// 自由時報

死裏逃生 鄧佳琪創傷難平

鄧父指著牆上的身高標記說,一直希望女兒亭亭玉立,但發生車禍後腿部嚴重受傷,也沒有再長高過。
記者劉遠裕/專訪

育林國中車禍發生至今3年多,當時重傷的國三生鄧佳琪如今已經高三;鄧母說,雖然事隔已久,但女兒心理創傷很大,到現在過平交道都還會恐懼,且因目睹死黨好友在生死邊緣掙扎,之後得知死黨往生,一度在醫院崩潰,還目睹往生同學出現在醫院等靈異現象。

鄧母說,為了讓女兒能夠走過創傷,一直不敢讓女兒看那段日子的報紙,並為女兒改名,還搬家。提到國賠的賠償金只有20多萬元,鄧母說:「算了。」

鄧母說,車禍發生當天,女兒和死黨坐在後排,遊覽車卡在平交道時,女兒曾起身察看情況,也因此發生車禍時,下半身被夾住,雖然死裡逃生,但卻目睹好友掙扎生死邊緣。

鄧母說,事發後女兒還出現靈異現象,在醫院目睹已故好友,甚至被附身,經高人指點,才知是好友不捨女兒,回來陪她玩。

鄧父也說,他一直希望女兒長大後亭亭玉立,車禍前晚還為女兒買了「增高藥」,結果隔天竟發生車禍,造成女兒左腿粉碎性骨折,經治療雖復元8成,但再也沒長高過。

鄧父說,不只如此,女兒現在連過平交道、搭火車或遊覽車都相當恐懼,還必須花上一段時間做心理治療,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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