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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外交部駁斥 媒體報導外交掮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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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外交部昨天上午在例行新聞說明會上,對於中國時報有關台灣推動與巴紐談判建交援助款疑遭中間人侵吞的報導內容連續出錯,造成困擾,表示遺憾。

*李傳通:只說本人未到新加坡

中國時報昨天報導,「外交部亞太司長李傳通庭訊後表示,金紀玖如何到新加坡再轉赴大陸,擺脫台灣司法的追查,他根本不知情,也絕對沒有陪同金紀玖赴新加坡,而且,據他了解,『也沒有外交部任何官員陪同』。李傳通說法,形同指黃志芳之前說法不實」。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昨天對此澄清,李傳通說法與黃志芳說法並無矛盾,李傳通鄭重說明,他只說他本人沒有到新加坡,不了解媒體為何會如此報導。

*未指匯款過程有瑕疵

葉非比指出,中國時報在同篇報導還指稱,「李(亞太司長李傳通 )、楊(會計長楊德川 )二人昨日被檢方問及匯款過程的疑點時,均坦承『確有瑕疵』」,但昨天一早,李、楊就強力表示,從來沒有做上述表述,他們強調,這方面檢方是很清楚他們的表述的,也希望外交部代他們對外澄清。

葉非比轉述,楊德川是向檢方說明:此案匯款過程是按一般會計核撥程序,外交預算是首長制,只要有書面,經過簽核程序,會計單位就會撥款。過去的撥款情況如此,此案的撥款情況也是如此,與過去其他會計的撥款程序是沒有兩樣的。他身為會計長,如果撥款程序有瑕疵,怎麼撥得出去呢?

葉非比同時轉述指出,李傳通也澄清並沒有講過所謂外交部以前的匯款作業「沒有這樣的先例」這樣的話,他之前對此的精確表述是,就他記憶,在亞太地區部分,應該是沒有這樣的先例。

*黃志芳:未接獲金紀玖電話

中國時報前天報導,金紀玖去年底被外交部追急之後,曾主動打電話給黃志芳說,「只要你一肩扛下來,保證會有你的好處」。對此,外交部長黃志芳前晚出面駁斥,絕無此事,自從金紀玖失聯後,就沒有接過金紀玖的電話,也沒接獲任何來自於金紀玖的傳遞訊息,不知媒體錯誤訊息從何而來。

此外,昨有媒體報導指稱,檢方查出李傳通「最近剛買下一棟二千多萬元豪宅」,李昨也嚴正澄清絕對清白,並清楚說明房屋是貸款買的,他說,對於外界的這種不當影射,感到相當遺憾。

李傳通說明,從事公職三十幾年來,這次是首次購屋,之前都住在外交部宿舍,為何購置地點在竹圍的這棟房屋?是因他即將赴任駐菲律賓代表,但妻子兒女留在台灣工作與就學,所以必須買房子,且有八成是必須負擔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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