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陆火灾近十九万起,三千余人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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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2日讯】据公安部消防局介绍,去年中国发生的火灾(不含森林、草原等火灾)共有十八点八六万起,造成三千零二十一人死亡,四千四百多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十五点二亿元。火灾起数和损失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而死亡人数增多的主要因素是河南焦作、洛阳两起群死群伤火灾占了较大比重。

其中特大火灾六十一起,五百二十九人在火灾中丧生,一百九十一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二亿多元,与上年相比,火灾起数和损失分别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却大幅上升,达百分之一百四十一点六。

据了解,去年火灾特点突出表现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的群死群伤火灾较为突出。去年歌舞厅、录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发生特大火灾四起,死亡四百零八人,受伤二十三人,死亡人数占特大火灾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七点一。

市场、商场及个体租赁、私营企业的火灾呈增多趋势。去年发生在商场、市场的特大火灾二十三起,死亡十人,受伤三十二人,直接财产损失一亿一千九百多万元;发生在个体租赁、私营企业的特大火灾三十三起,死亡三百九十七人,伤四十五人,直接财产损失一亿三千九百多万元;在二十三起商场、市场特大火灾中,有二十二个商家采用租赁、承包的方式经营。

易燃易爆单位和场所火灾在特大火灾中占较大比重。去年此类特大火灾有七起,死亡四十三人,受伤三十一人。

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负责人分析说,去年火灾发生的原因主要有:首先,一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落实《消防法》所规定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方面仍有很大差距,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仍较差,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十分薄弱。去年火灾中百分之八十以上是由于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人为因素引起的。

其次,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全国二百六十二个地级以上城市中仍有四十个城市未制定消防规划,八十二个城市未建立能够集中受理火警的消防调度指挥中心,尤其是西部地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欠账达百分之六十以上。

此外,有些企业采取租赁、承包及合作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同时家庭作坊式企业以及村办、乡办、镇办企业等大量涌现,无主管企业大量增多,导致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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