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欠税快缴清 不因财产禁止就免移送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地方税务局最近收到民众反应,因欠缴税捐,名下财产已被办理禁止处分,为何又要被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扣押存款。

税务局表示,依税捐稽征法第24条,“纳税义务人欠缴应纳税捐者,税捐稽征机关得就纳税义务人相当于应缴税捐数额之财产,通知有关机关,不得为移转或设定他项权利。”其目的仅为防止义务人移转财产用来规避税捐债务,并非限制稽征机关不得移送强制执行。

税务局呼吁纳税义务人,勿心存侥幸,以为财产已被稽征机关禁止处分,就不会被移送行政执行处强制执行。若有欠税应即时缴清,以免被移送强制执行。

而除了原有税捐外,还需增加滞纳金及执行费用等额外负担。服务电话(04)22585000或0800-086969洽询。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