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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规划盖电厂 要求环评由地方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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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淑芬苗栗3日电)苗栗县政府研拟在卓兰镇白布帆兴建太阳能电厂,今天召开产官学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县长刘政鸿表示,将建请中央协助用地取得,并将环评审查授权地方,以提高时效。

苗栗县政府规划在卓兰镇白布帆兴建太阳能发电厂,委托工程顾问公司进行开发规划评估,预计第1阶段开发面积29公顷,发电年收入为新台币1亿6145万元,并将透过招标模式,寻求民间合作兴建。

与会学者表示,电厂规划须与台电沟通配电系统规格、配套设置变电所及效益评估,结合观光休闲规划须有具体规划;昱晶能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李仲明则表示,相关法令已不合时宜,须再协调沟通,他并提出合作厂商是否有减税优惠质疑。

代表经济部能源局出席的能源技术组技正陈崇宪表示,已与台电沟通相关法制作业,减税优惠问题正与财政单位协调中;他提出,环评问题可能是兴建电厂最大变数。

刘政鸿表示,推动绿色能源产业是中央政策,环评程序耗时,令地方政府头痛,将建议中央将环评审查权力下放,以排除时效束缚。他并指出,卓兰早有兴建变电所规划,因用地问题延宕,县府可协助解决,协调相关单位在1周内决定设址,尽速规划。

刘政鸿表示,白布帆地区可供兴建用地共75公顷,选择白布帆地区设厂原因在于气候,当地日照长,且用地属于河川新生地,希望国有财产局支持释出土地,由苗栗县府承购。

刘政鸿并要求乡镇公所配合地上物征收,否则可能放弃兴建;他表示,所有相关招商、招标程序将依中央规定执行,不会优待保障特定对象。

卓兰镇公所镇长詹明光在会中表示,县府有心将卓兰列入旗舰计划发展地方,镇公所全力协助取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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