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江案澳洲法院开庭 原告律师:江不享有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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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俞建新澳洲悉尼采访报导)6月28日上午澳大利亚法轮功学员、华裔女画家章翠英以酷刑罪起诉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610办公室及罗干一案开庭,由多人组成的原告律师团在国际法原则上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前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不能享有豁免权,要求推翻法庭之前给予江豁免权的判决,做了大约4个小时的殷实的申述与庭辩。由于时间不够,法庭决定原告方律师一周内补充材料,随后由被告方代表律师答复后,最后由当天出庭的三位大法官共同做出最终的裁决。

法庭外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前来声援诉江案。原告章翠英及澳洲三大法轮佛学会代表均对今天的要求取消江泽民的豁免权很有信心,并认为被告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国家主权豁免并不及于严重违犯国际刑事法犯行的“前国家元首”

被称为21世纪最大规模人权诉讼的“诉江案”今天上午在纽省高院,展开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关键性庭辩,从上午10点20分至下午4点20分,中间休息一个小时。原告律师之一的吉尔森(Justin Gleeson)在法庭上就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不能获得外国元首豁免权作了详尽的陈述,他引用了多起就任期间犯下酷刑罪、反人类罪的前国家元首按国际公约不能享有豁免权,最终受到法律制裁的国际范本,包括前智利独裁者皮诺切特、索马里高官等。原告律师还引用了诉江案在西班牙国家法院和阿根廷联邦法院,都没有给江豁免权,并要求推翻法庭之前给予江豁免权的判决。

由于时间关系,三位大法官让原告律师在一星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并给与对方律师7天的时间做出书面答复,随后再根据此做出最后的裁决。

墨尔本法轮佛学会主席肖中华表示:“诉江案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今天开庭的情况来讲是可喜的,法官趋向于了解更多不应该颁发外交豁免权的理由,这是令人鼓舞的。我们还是会继续努力,不应该给予这种实施酷刑罪的独裁者任何豁免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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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法轮大法学会主席肖中华(摄影:骆亚/大纪元)

人权法律协会亚洲执行长朱婉琪表示,澳洲诉江案是否给予豁免权开庭审理,受到中国大陆内部及国际人权律师重视。她说:“全球诉江律师小组有这样一个共同的看法,那就是今天的国家主权豁免并不适用于严重违犯国际刑事法犯行的‘前国家元首’,没有给予他豁免权的空间。”

被告的身份及所实施的犯行 澳法院都不应该给予豁免权

朱婉琪律师表示就被告的身份及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来讲,澳洲法院都不应该给予豁免权。她说:“先不论,江现在不具有国家元首的身份,他原本就是以党的首领,党的领导人附着在中国政府这个国家机器上,所发动的一个违反中国宪法、中国法律、中国所签订的国际人权公约的灭绝性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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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省高院前法轮功声援诉江案(摄影:骆亚/大纪元)

“再说,从国际法上主权豁免原则来看,外国国家主权的豁免是对于‘国家主权行为’给予豁免,我想没有任何一个中国人或者是国际人士会认为江泽民、610办公室那些帮助江泽民进行灭绝性镇压的人所从事的镇压是中国的主权行为,国家主权行为能够公然违反中国自己的法律、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吗?当然不行,所以无论从被告目前的身份及犯行的本身来看,我们都看不出来,今天澳洲纽省高等法院有任何的法律基础,或者为了实现司法正义,来接受澳洲要求给与江泽民等的豁免权的决定。”


人权法律协会亚洲执行长朱婉琪(大纪元)

朱婉琪律师还表示,今天澳洲的诉江案关于豁免权的庭辩,其实成为了澳洲司法系统能不能维护国际人权的一个重要指标。她说:“澳洲的司法体系会不会在政治和经济利益的胁迫下妥协,而接受澳洲外交部给前国家元首豁免权的要求,枉顾国家主权行为根本不适用本案被告的观点,还是愿意站在正义这边,看看西班牙国家法院为何不给江泽民豁免权,而且用普遍管辖原则和相关法律来起诉江泽民,而且也要了解一下阿根廷联邦法院也不给江豁免权,并发出了国际逮捕令。难道这些国家跟中国之间没有什么所谓的经济关系吗?为何这些国家却能从司法正义角度出发,这些没有给予江泽民豁免权的决定,可以使澳洲法院在政治力、经济利益及司法正义这些不同角度中的摆荡中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否定个人援用外国主权豁免法获得豁免的一个历史性的判决

朱婉琪介绍美国最高法院6月1日,就一件控告索马里高官迫害的民事诉讼,做出一个关于美国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案是否适用在个人被告的一个划时代的重要决定。因此她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外国主权豁免法案并不适用于个人,今天被告对原告所犯下的犯刑,不在今天的外国主权豁免法案中所规定的政府机器和组织的定义中,否定了个人的当事人可以援用外国主权豁免法获得豁免的一个历史性的判决。我们认为美国最高法院在六月初的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对于犯下严重罪行的个人被告,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值得澳洲司法系统借镜。”

原告:善恶有报是天理 江鬼将最终受到制裁

据介绍部分来自墨尔本、崑士兰、悉尼等地的法轮功学员3百多人聚集纽省高院前的广场,声援诉江案。原告章翠英女士接受采访表示,之所以要把人权罪犯江泽民告上法庭,这件事本身也是寻求道义上公正,善恶有报是天理,江鬼将最终受到制裁。

刚从大连来的的法轮功学员吴凤春,曾经因为信仰被关押劳教所二年受尽酷刑折磨:她被带着手铐脚镣连一起的镣子3、4天,还被绑到死人床上15个昼夜。并指出在中国大陆不光是法轮功学员遭到迫害,包括敢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的大连正义律师王永航也被冤判了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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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大连来的的法轮功学员吴凤春因为信仰,曾被关押劳教所二年遭受酷刑折磨(摄影:华净/大纪元)

今天她在法庭上亲眼见证的元凶江泽民被法轮功学员告上法庭,非常的感动,她说:“非常荣幸能够在澳洲这样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见证对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的诉讼。我希望澳洲的政府和律政部能够站在真正的人道、公正的角度,不要给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豁免权,他对人类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

诉江案简要回顾:

澳洲法轮功学员、华裔画家章翠英女士因为严重关节炎近乎于瘫痪状态,失去了绘画能力,修炼法轮功数月之后,疾病不翼而飞,令她拥有了第二次的艺术生命。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镇压,作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发动了这场人类历史以来最大的浩劫。

章翠英因为为法轮功说一句公道话,数次回中国上北京上访,为法轮功鸣冤,被关了8个月,并在狱中受到非人待遇和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轮功学员的共同努力下,她于2000年底被营救回澳洲。2004年9月15日,章翠英在澳洲纽省高等法院以“酷刑罪”起诉元凶江泽民及“六一零”办公室。由于原告被中共关押在北京拘留所期间,罗干曾亲自审问迫害她,而且罗干也是迫害法轮功的元凶之一,因此后追加被告罗干。

目前有超过三十位律师,在全球三十个国家控告江泽民及其他主要参与迫害的23名中共官员违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到目前为止,这些律师代表法轮功学员总共提告了五十多个民刑事诉讼,这五十多个诉讼也包括提告7个中国使领馆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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