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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都更条例 议会三读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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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雅筑台北5日电)台北市议会今天三读通过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台北市都市更新处表示,修法后可简化自行划定更新申请程序,加速推动都市更新事业。

都更处表示,此次修法内容,主要配合中央在民国97年1月16日修正公告“都市更新自治条例”、同年10月15日修正公告“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办法”等规定,修正“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中,有关都市更新建筑容积奖励的法令依据、项目、奖励额度上限及计算方式等规定。

另外,也简化申请人依都市更新条例第11条规定,向市府申请自行划定更新单元的作业流程,缩短划定程序,以利推动更新事业。

都更处副处长简裕荣表示,“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条例修正案”三读通过后,省略提出都市计划书及都更委员会审议等步骤,让流程更简便。

都更处表示,民众可至都更处网站查询相关讯息(www.uro.taipei.gov.tw),若不了解相关法令,也可电洽(02)2321-5696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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