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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保单解约乱象频传 金管会:研议保险法修正

金管会9日表示,将研议《保险法》修正。(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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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5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自最高法院在2022年做出裁定后,保单便可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并出现执行案件数量骤增等问题。对此,金管会9日表示,将研议《保险法》修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也通过临时提案,建请司法院会同相关单位制定“保单强制执行参考原则”。

司法院书面报告指出,自最高法院作成裁定以来,债权人向执行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时,声请查询债务人的人寿保险契者大幅增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止,各执行法院查询债务人投保资料者,共23万4,090件。

司法院说,核发扣押命令者至少有3万4,680件,核发执行命令终止债务人为要保人的人寿保险契约者,共计8,712件,法院受理处理这类案件负担沉重,可说是重灾区。

金管会书面报告则指出,为根本解决人寿保险契约强制执行所衍生的问题,将研议修正《保险法》,相关重点包括:明定健康保险等保障型保险契约不强制执行,并参考国外法制,纳入受益人介入权制度。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的会议中,立委钟佳滨、庄瑞雄、陈俊宇、吴思瑶、吴宗宪、林楚茵、吴宗宪、罗智强等人提出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内容写道,为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维护保险保障,建请司法院会同金管会保险局、法务部执行署、寿险公会,根据保单类型规范排除范围,并设定一定金额以下解约金、理赔金不得扣押及执行等项,制定“保单强制执行参考原则”。

罗智强询问,所谓一定金额是多少?金管会保险局局长施琼华说,还在讨论,当初讨论的是解约金部分,尚未讨论理赔给付问题,大概是10万元左右,超过10万元才要强制执行,前提是把伤害险、健康险等保障险种类排除,针对一般有储蓄性的险种,就适用一定金额以下不予扣押。

最后,该提案在场立委没有意见,顺利在委员会通过。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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