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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警盗卖通联 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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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1日电)民国97年间,2名员警勾结,涉嫌利用办案管道,调阅并转卖电信通联纪录,不法获利近新台币170万元。台中地检署今天侦结,将林煜杰等2员警一并起诉,并建议对林煜杰从重论罪。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调查,担任内政部警政署电信警察队员的李育英,与地下钱庄业者熟识,并接受委托调阅特定人士的电信通联纪录。李育英再委托在云林县警察局斗六分局担任侦查佐的林煜杰,利用办案机会与管道,取得地下钱庄业者所需的通联纪录。

台中地检署说,林煜杰于派驻云林地方法院检察署期间,制作“云林地检署电信查询单”时,把地下钱庄业者所需的电信门号,私自填载夹带在办案所需调阅的门号中,经不知情的检察官核章或签名后,向电信公司查询取得通联纪录;随后,再把地下钱庄业者指定的通联纪录转给李育英,进而交付转卖给业者,每笔通联纪录代价是1200元或1100元,其中林煜杰分取1000元,其余由李育英获得。

去年12月间,台中地检署检察官指挥查获这起盗卖电信通联纪录案,逮捕林煜杰与李育英,检察官调查,林煜杰与李育英利用这种方式,共获取169万多元的不法利益;2人案发后已被羁押。

检方今侦查终结,认定2人都涉及收受贿赂与泄露、交付国防以外秘密等罪嫌,一并提起公诉;但因李育英已坦承犯罪,并缴回15万多元的不法所得,检方建议法官从轻发落;至于否认犯行的林煜杰,检察官期盼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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