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524奸杀案”太冤 28位律师申辩前仆后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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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3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采访报导)历时近11年的江西省乐平市东湖公园“5‧24奸杀案”, 4名嫌疑犯称他们是在证据严重不足的情况下,被乐平市公安局刑讯逼供,他们历经三次的死刑判决,曾多次绝食抗争和申诉,但最终还是被驳回申诉。曾参与此案的律师李和平表示:“中国的申诉这条路基本上是死的,走不通。”

2000年5月24日,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2名被害人在乐平市东湖公园登高山附近,被歹徒抢劫后再奸杀。乐平市公安局经过两年的侦察都没能找到线索破案,于是就在登高山附近的中店村抓捕了4名犯罪嫌疑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进行了残酷的刑讯逼供。


蒙冤受屈人黄志强的父亲黄全正和妻子儿女 (网路图片)

家属为子喊冤

黄志强的父亲黄全正,今天(3月4日)刚刚从高院立案一庭拿回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心情难以平静地向大纪元记者表示:“我可以用我的脑袋担保我的儿子黄志强没有参与杀人。”


蒙冤受屈人方春平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妻子。(网路图片)

方春平的父亲方贵水表示,他儿子第一次开庭的时候,从法庭上出来的律师说他儿子方春平满身是伤痕,儿子是屈打成招的。那段时间他儿子在家里放羊,都能证明方春平在案发当时和妻子、儿子以及弟弟在家看电视,他们多次申诉出证都不理睬。


蒙冤受屈人程立和的爸爸、妈妈和本人 (网路图片)

程发根的父亲程文坤表示,他的儿子在案发的那一段时间都在景德镇打工,哪里有时间回到村里来作案,更何况他有妻子、儿子,有个幸福的家庭,哪里有工夫来强奸杀人呢。快十年了还是答复“不立案再审”,看来他们已铁了心要把蒙冤进行到底。


900余乡亲联名喊冤 (网路图片)


“5‧24奸杀案”,不仅家属不服判决,900余乡亲也联名为他们4人喊冤,还一度引起国内维权人士和国外媒体的广泛关注。

28律师无罪辩护

维权律师滕彪、许志永、李和平等28位律师先后参与了替4名嫌疑犯做无罪辩护,有的律师因此而被抓捕,律师们指出 ,本案在审查起诉阶段,经过4次退回补充侦查,并没有“补充”到有证明力的证据,足以说明本例事实不清。

而认定黄志强等人涉嫌抢劫、强奸、故意杀人的证据严重不足,只发现受害人郝强的手臂而不见全尸,没有证据证明其他九包尸块被抛的地点以及尸体包装物的具体情况的有价值的物证。


涉入28个律师参与对四人的无罪辩护 (网路图片)

刑讯逼供要求认罪

黄志强等人在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信》中,陈诉了自已的遭遇:

黄志强于2002年5月下旬被抓进乐平市公安局,他被手铐悬空吊在楼梯上,用袜子捆住嘴。连续四、五个日夜,他忍受不了这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做了口供,还强迫他背口供,否则就不让吃饭、喝水、睡觉。

6月18日检察院来批捕,黄志强翻供,结果招致乐平公安局的第二次残酷用刑,经过数日的用刑折磨,黄志强实在忍受不住,就承认了他们要求承认的罪行。

方春平于2002年5月31日被公安局抓走,把方春平用手铐吊在门框上,脚离地一尺多高,从晚上七点一直吊到第二天早上七点,连大小便也不允许,也不给水喝。后来乐平市检察院来提审,方春平向他们翻供说是刑讯逼供,但他们无动于衷。

第二天他就被乐平市公安局逮捕,连续几天几夜使用酷刑逼方春平承认。方春平再次按他们设计的意图供认。

程发根也于2002年5月29日被问讯一件抢手机的事,到6月4日又说程发根与抢劫强奸杀人案有关,他们使用“飞机铐”等残酷手段毒打程发根,一直到天亮。程发根几次昏厥过去,醒来眼前是一大片血迹和汗水。

第二天程发根被吊起来毒打,用打火机烧, 被砖头砸,直到晚上,全身已肿得像馒头,无力动弹。他们拉住程发根的手强行在笔录上按了手印,并不让程发根看内容。威胁程发根要认罪,否则要查封程发根家的房子,还要抓程发根的妻子。

他们四人在2003年7月被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4年11月,景德镇中院再次判处死刑。他们再次上诉后,江西省高院于2006年5月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3月4日,高院再次做出对申诉不予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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