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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搭货柜车重伤 初判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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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2日电)1辆货柜车今天凌晨在中山高速公路冲下斜坡,车上2名幼童重伤,警方及社会局都已派人调查,初步认定并未违反相关法令,但国道四队将建议修法,对幼童登上大型车辆设限。

国道四队指出,这辆以连结车头连接货柜的大型车辆,凌晨0时20分途经中山高296.8公里台南下营段南下路段时,冲下中山高的斜坡。

货柜车上有3人,分别是31岁的蓝姓司机及5岁、3岁的儿子,父亲及5岁的儿子头部受伤,送往麻豆区新楼医院加护病房;3岁儿子因胸部受到挤压内出血,送医前一度没有生命迹象,经过急救,先送佳里综合医院,再转送成大医院加护病房观察中。

国道四队调查,蓝姓司机从台中南下,目的地是高雄,运送货物是钉书针,车祸原因疑是操作失控。但当时小孩是坐在驾驶旁前座或是后座,尚未厘清。

国道四队表示,以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交通法令来看,除非是小孩坐在前座未系安全带,才算违规,否则小孩随着大人在大型车辆上是不违法的。

国道四队说,警方调查后将向上呈报,建议对小孩登上大型车辆做若干的设限,但设限标准还要研讨。

台南市政府社会局也派人到医院调查,社会局表示,蓝姓司机夫妻因工作关系,分居高雄和台中两地,小孩平时由祖父照顾,但数天来,小孩都陪在蓝姓司机身旁,跟着父亲送货。

蓝姓司机日前先从高雄到基隆,再从基隆到台中,让小孩和妈妈相聚后,父子3人昨天深夜再开车南下高雄,未料在台南出事。

社会局说,蓝姓司机带着小孩送货,初步判定未违反儿少法等法令,但还得经过详细调查才能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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