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奸杀案 省高院违程序将死刑改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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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报导)延宕二年的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18岁少女王家飞被同村的李昌奎掐昏后奸杀致死案,省高院在二审中宣判将死刑改成了死缓,也不给死者方发终审判决书,让死者家属和民众都无法理解。今天(6月14日)死者方将去省高院讨说法。


云南奸杀案中另一被害人3岁的王家红。(网路图片)

2009年5月16日中午13时左右,王家飞和3岁的弟弟王家红正在家中玩耍,当时李昌奎来到王家,见到王家飞色迷心窍,涉嫌将王家飞打昏后强奸,王家飞醒来后要挣脱逃跑时被李昌奎用锄头击中头部,当场倒卧血泊中,在现场目睹了李昌奎犯案的王家红也被凶嫌提起来,撞得脑浆四溅,最后还将姐弟两人的脖子勒紧捆绑在一起后才逃离现场,手段相当凶残。


云南奸杀案中二被害人头部被绑在一起陈尸家中。(网路图片)

案发后昭通市中级法院宣判李昌奎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李昌奎提出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却不通知死者方作了二审的庭审,并宣判将死刑改成了死缓。

高院违背程序将死刑改死缓

死者哥哥王家崇对大纪元记者表示,2010年7月15日昭通中级法院宣判李昌奎为死刑这是情理中的事,他们家人和所有村民对此判决都毫无疑义,但今年5月听村民说李昌奎的死刑被高院改为了死缓,他们觉得没有通知原告就开庭宣判这是违法的,认为这只是谣言而已,后来经打听才相信是真的。

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院背着死者方进行了终审判决,他们在关押李昌奎的看守所搞到了终审判决书的复印件。

王家崇说,让人不解的是,省高院的二审为什么不通知死者方,并且也不给死者方终审判决书,5月底他们已向省高院递交了申诉状,说是一个星期后给回复,但今天已两个星期了,还没有任何消息,他们可能将会去省高院讨说法。

死者的表叔王海表示,死者的父亲王廷礼和母亲陈礼金都是老实的农民,除了整天为两个死去的孩子流泪外,真说不出什么语言来,好在死者的哥哥王家崇已长大成人了,他们都绝不为枉法判决而沉默。

他说,高院判缓刑的理由是说李昌奎有自首情节,还说李昌奎家里积极主动的支付死者方父母的赔偿金,因此改为死缓,且不说自首情节,仅3万元赔偿金死者家里一分钱也没收到,只收到两万多的安葬费。高院不与原告方对质,草率下定论,并没有通知原告方参加庭审,单方面作出如此判决,高院这一行为违背程序的是不合法的。

民众:将强烈关注

村民表示,本案的终审判决结果在巧家县社会各阶层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高院的这一行为偷偷摸摸,不光明磊落。

凶残的杀死两条人命,居然不抵命,自古以来也只有当今法律才敢这样胡作非为,我们都生活在恐怖的、没有生命财产保障的社会。

村民气愤地表示,药家鑫判死刑立即执行,他这个故意杀人的畜生竟判不死,有天理吗?我们将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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