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核心保安区被指无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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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梁路思综合报道)中共副总理李克强上周访港期间,警方每日出动3千警力做保安措施,并在部分地区划出“核心保安区”,生人勿近。但大律师公会昨晚发表声明,指核心保安区并无任何法律依据,要求保安局和警方公开解释相关保安措施的合法目的和法律理据。

副总理李克强访港期间,香港警方如临大敌,在多个地区安排大量警力保安,又设置核心保安区阻隔表达意见的市民。一名丽港城居民因为身穿“平反六四”上衣,遭警方强行抬走;香港大学有学生被推入后楼梯禁锢一个多小时,警方亦称是因为学生闯入核心保安区。

不过,大律师公会就发表声明,批评当局做法毫无法律根据,因为香港法例中,根本没有“核心保安区”这个词汇。在现行法例下,当局只可列出指定公众地方或禁区:根据《公安条例》,要列出指定公众地方,政府要刊宪公布;要列出禁区,则需要行政长官宣布。2005年世贸会议出现大规模抗议,当局就曾设立禁区。

*促当局交代合法目的

大律师公会并指出,警方就算要采取有关措施,都必需有实际需要,而避免政治人物因公众行为而遇到尴尬而限制示威,并非合理解释。另外,警方亦需把对公众造成的不便减到最低,事前亦要通知公众。

公会促请保安局及警方公开交代李克强访港期间多项保安措施的法律根据,包括在丽港城及香港大学采取相关保安措施、在多个地点限制言论、集会及示威自由,以及限制记者采访范围的法律理据,以及有何合法目的。

另外,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原定星期五举行特别会议,讨论李克强来港的保安安排,警方届时亦会就有关措施交代检讨结果。主席涂谨申表示,由于警务处处长曾伟雄正在休假,不少委员希望曾伟雄能亲身出席会议交代,将会议改于下星期一举行。

警方投诉警察课至今收到7宗有关李克强访港期间保安措施投诉。而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则对警方的保安措施引起市民不满感到遗憾,指收到不少涉及公众利益的投诉,有必要跟进。其中,有一间电视台投诉警方怀疑阻碍采访,事态严重,已交给严重投诉委员会跟进。监警会下星期四会与警方开例会,预计到时会有委员要求警方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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