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制言论自由 二网民发帖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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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唐明报导)近日,在大陆有二名网民因在网上发帖揭露公安机关和法院的弊案,分别遭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和法院的跨省抓捕。过去因为维权也曾经多次遭到打压的《天网》黄琦对此表示,民众有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压公民自由言论的权利。

网民宾语因为发帖揭露合肥女居民遭暴力强拆被逼跳楼的文章,引起社会各界及媒体关注,同时招来合肥警察的问话,收走电脑删除博文。宾语依然发出相关帖子披露真相,被行政拘留10日。

而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也因别人的一起交通事故在网上发帖指责法院起初立案以及调解后的执行工作,最近被睢宁法院“跨省抓捕”,原山东大学教授孙文广认为,法院对此进行打压和拘留是违法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发帖因言获罪

据党青的博文称,8月10日,宾语在自己的博客发帖《合肥女居民遭暴力强拆被逼跳楼》,披露了合肥市新站管委会存在“暴力拆迁”一事。引起社会各界及媒体关注。

8月13日,根据当事人的爆料及提供的图片,宾语又在博客发出《合肥拆迁用麻醉针对付围观群众》一文。当晚8时多,宾语被传唤到合肥市公安局 新站分局刑警队,晚上12时多,办案警察和宾语一起到住所,将宾语的个人电脑带回新站分局,将博文删除。直到8月14日上午,耗满问话最长时间12个小时后,宾语才被放出。

8月16日,宾语依据安徽电视台所播出节目及爆料人提供的证据,又一次发帖《合肥农妇遭强拆致坠楼重伤被称“意外”》。8月21日,宾语再次被警方带走。经多方证实,网友宾语已被行政拘留10日。

《天网》黄琦在接受大纪元记者的采访时表示:“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打压公民自由言论的权利。”

网名宾语发帖揭露暴力强拆事件,遭合肥市公安带走并行政拘留,这是利用权力打压民意表达、堵塞言论自由的违法行为。黄琦指出,这种使用强力机器拘押媒体人的违法行为,其客观效果,只会助长各级权势集团继续大规模使用各种暴力手段,继续剥夺民众财产和政治权利。总有一天,当民众们揭竿而起的时候,为此类堵塞民意表达渠道,压制言论自由行为买单的,只会是中共当局。

发帖抨击法院被跨省抓捕

另外一则来源于《重庆晨报》消息称,在上海工作的江苏睢宁人高国龙最近被“跨省抓捕”。因在网上发帖批评睢宁法院的执行工作,两个法官带队将他从上海抓回睢宁,睢宁法院以诽谤他人对其处以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对于拘留高国龙,睢宁县委一负责人称,这是引导“人民说实话”。

该报评论员时言平表示,高国龙因为表亲的官司,对当地法院判决不满,这就是大实话,即便是有误解,当地权力部门有解释澄清的义务,何必“跨省追捕”大动干戈。

更为诡诞的是,带队执行的竟然是睢宁法院的法官。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即便是高国龙确实存在着违法行为,法院的权力也只是发拘捕令,具体的执行者理应是公安机关。睢宁法院违反程序“跨省追捕”,免不了司法职权僭越的嫌疑。从此也看得出,这次“跨省追捕”倒不像是维护公共秩序,反倒像是“公报私仇”

孙文广在接受大纪元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对法院不作为或违法判决,民众和维权人士有权利揭露,这是公民的权利,法院对此进行打压和拘留是违法行为,是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据悉,高国龙被拘主要因一起交通事故。今年3月7日在睢宁一辆牌号为苏CS0407的机动车拉沙时,将一五岁女童赵梦楠压在车底,致女孩肺部出血、脊骨受伤、脚部严重骨折。在这起事故发生后,高国龙发表过多篇批评的帖子,从案件最初的交警事故认定到法院执行。在案件进入法院阶段后,高国龙又连续发表多篇批评法院的帖子,指责法院起初立案以及调解后的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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