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出狱后首发公开信 要求删除恶法条款

【大纪元2011年09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8月底推出的中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一个月,恶评如潮,遭到律师界、学界及民间的极大反弹。而著名人权捍卫者胡佳出狱后,也首度公开亮相向人大发信要求删除修正案中的“克格勃”条款。并认为当前的司法滥权是比腐败更具社会危害性的痼疾。他结合亲身经历,剖析这些条款对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无辜家属均丧失基本人道。

在胡佳之前,也有维权律师江天勇打破沉默现身说法,揭开“被失踪二月”的秘密来警醒社会;也有民主党人何德普夫妇现身说法曝光“监视居住”是酷刑;及被失踪的国际知名艺术家艾未未的妻子路青,近日给全国人大发信,认为修正案多条内容无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他们籍此希望引起社会更强烈关注。各界担忧这个草案一经实施,中国将彻底沦为特务治国的警察国家。

今年6月26日才获自由刑满出狱的胡佳,目前还被剥夺政治权利,但他认为有权对立法、修法提出建议。胡佳向征集意见的全国人大要求删除“克格勃条款”的意见的公开信,在网络上流传。

他表示从自己经历充分体会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与每个人权益的密切关系。08年他在预审期间,被拒绝提供《刑事诉讼法》,直到服刑时,他才搞明白原来当局是不想让他了解刑事诉讼程序中他的权利。因此他总结说:“第一,现有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在公检法部门办案中常常不被执行,我们的权益常常处于不知情、不被保障中。 二,刑诉法内容对公权力的制约本身很薄弱,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很不力。所以,刑诉法的修改甚为迫切。”

胡佳认为当前的司法滥权是比腐败更具社会危害性的痼疾。警察机关“克格勃”化,“国内安全保卫”的政治警察拥有法外特权,但至少他们采取的强制失踪和非法拘禁措施无法可依。如果这次的刑诉法修正案中的“克格勃”条款,即第30条、第36条和第39条得以通过,将使侵犯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合法化,使实体恶法在程序恶法支持下如虎添翼,贻害无穷。

中国现有的刑法第105条第二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胡佳认为经常被启动用于报复公开批评政府和执政党的公民,是违背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原则,属于制造冤案和社会对立的恶法,也令执政党和政府因此颜面扫地。

而刑诉法修正案这三条均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列为法律要件,将危害国家安全罪统一打包,将非罪混同于国事犯罪之中,更会加剧本已广泛的滥用。“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失踪状态,对当事人很恐怖,对当事人的父母妻儿等家属更是一种痛苦煎熬。对法律未定罪的嫌疑人和无辜家属均丧失基本人道。”

胡佳举例自己在06年2月16日至3月28日被秘密扣押期间,拘禁于通州区台湖和梨园的农村,没有任何刑事立案,是一种侵权违法的维稳措施。他的家人每日奔波查找他的下落。在他失踪的41天内,他母亲体重下降十余斤,常常以泪洗面,噩梦胡佳已遇害。期间政府部门没有通知过他的家属。

胡佳表示这类“克格勃”秘密警察式的红色恐怖手段——包括秘密扣押、肆意虐待,事中事后皆矢口否认。并施压当事人和家属三缄其口,不得向外界透露受侵害情况。除他之外当局在全国各地对很多维权律师、异见人士、上访者、以及政治犯家属都采用过。

胡佳认为修正案中的以上三条通过,将助纣为虐,使司法滥权更有恃无恐,法治进程发生倒退。因此无论何种强制措施,皆应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修正案征求意见的一个月中,遭到前所未有的反弹和炮轰。大陆媒体也报导各界担忧“无法通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等情形,导致“秘密拘捕”泛滥成灾。很多人向全国人大写信反对抵制恶法外,也有很多人直接在网上“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中提交意见。根据胡佳的登记号可知,至少有超过66,730位民众已经提交了意见书。

(责任编辑:谢东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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