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检举书

人气 4
标签:

【大纪元2012年12月28日讯】2010年9月间,我雷庆平身份证号码:350322********6515;电话:151********,任梧椿村村长期间,亲眼所经过的一件事情。

当季度,我村人流引产任务数为3例,当时任村工作队长黄剑辉(副镇长职务)因本村需要生育甚高,无法完成,黄剑辉与本村支书陈金坤合计,以8,000元向本镇河星村三湾吴碧兰(梧椿村文书吴志跳姐)待生的媳妇,代往引产充当本村任务数。

当天我与黄剑辉车行涵江区庄边镇界,黄剑辉电话响起,当时说:“仙游还有两例待引产的产妇”。当时黄剑辉立马赶往仙游协办以8,000元买去做引产顶梧椿任务数,待梧椿村生育者无事后,黄剑辉与陈金坤向生育家长索要更多的罚款及好处费用。

如此恶劣卑鄙的手段,强烈要求各部门惩治此风气,平等对待计划生育。

检举人:雷庆平
2012-12-13

(责任编辑:郑芬芳)

相关新闻
【投书】六四平反委员会代理主席诉讼情况通报(1)
【投书】向中国共产党习近平主席说件事
【投书】袁铁:行政上诉状
【投书】烟台曲家庄村霸刘世和贪腐 鱼肉百姓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