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决定立案调查曾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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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2月29日讯】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被指接受富豪款待(乘搭私人飞机及游艇外游)、接受红酒等礼物、在深圳租住商人豪宅,涉嫌利益输送的事件持续发酵。在两次主动出席电台节目澄清事件后,27日曾荫权表示,本着对公众负责的精神,以及保持施政的高透明度,他同意于星期四(3月1日)下午3点到4点出席立法会特别问答会,就有关事宜接受议员提问。

据南方都市报报导,香港廉政公署27日已决定立案调查行政长官曾荫权有没有触犯“防贿条例”或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并会先派员收集证据,不排除有需要时要求涉案人,如特首及相关富豪向廉署提供材料。

香港廉政公署直接对特首负责,调查特首对于廉政公署是38年来“破天荒”。此前,廉署接到了对特首的举报。

曾荫权的特首任期只剩下4个月,但廉署的调查不会因其任期完结而结束。乘搭私人飞机及游艇、租住深圳东海花园,以及接受红酒等礼物都在调查范围内。

也在27日这一天,星岛集团主席何柱国,让曾荫权搭乘游艇的富豪何柱国否认自己与曾荫权之间存在利益输送。

被廉署调查者有权保持缄默

熟悉廉署运作的人士说,被调查者有权保持缄默及拒绝向廉署作供,但廉署证据充足,便可拘捕有关人。

廉署执法权还有一“尚方宝剑”——调查若涉及《防止贿赂条例》的罪行,廉署可运用被赋予的特别权力,向高等法院法官申请颁令“书面通知”,要求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就案件提供重要证据的第三者,在宣誓下于指定期限内回复廉署的查询。

究竟相识多年的“朋友”向公职人员提供“搭车搭船”等便利是否属于“利益”,有待咨询律政司方面的法律意见。

议员提出动议:调查曾荫权是否渎职

另据报导,26日有15名香港立法会议员提出动议,启动机制调查曾荫权涉嫌严重渎职行为。按照香港《基本法》,有1/4立法会议员(即15名)支持,即可委托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负责组成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特首。如果调查结论是“指控成立”,立法会全体议员投票,超过2/3议员支持即可弹劾特首,再将结果呈交中央政府,让中央对特首作最后决定。通过弹劾后,廉署可作刑事跟进调查。

曾荫权说在诚信问题上不会宽待自己

26日晚,曾荫权发表一封致全体公务员的信函。信中说,近期有关自己外游及退休计划等报导,给公务员队伍带来不安。他特别痛心的是,有人批评他“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曾荫权表明,在诚信问题上不会宽待自己,因为诚信是良好管治的基石。事实上,他对自己的诚信要求只会更高,多年共事过的无数同事,相信可以作证。

曾荫权说,这深刻的一课让他学会了日后处事必须更小心谨慎。他会继续在余下任期做好工作,尽心勉力服务香港。

(责任编辑:叶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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