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喂养猕猴 高市拟最高罚万元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5日电)原高雄县市各有野生动物保育自治条例,高市府将新拟订草案送高市议会审查。高市府农业局今天表示,去年共裁处两件山友喂养猕猴的案例,修法之后,仍会密集查缉盼有效杜绝。

原高雄市野生动物保育自治条例对于任意喂养野生动物者罚款新台币6,000元、原高雄县部分罚款4,000至8,000元。

前年底县市合并,相关法令未完成整并,农业局重新拟订“高雄市野生动物保育自治条例”草案,送明天登场的市议会临时会议审查。

农业局新拟订的野生动物保育自治条例将对喂养野生动物者修改罚款为5,000元至1万元,由裁处单位裁决开罚。

农业局说,有台湾猕猴群聚的地方除了寿山之外,旗山和大岗山屡有所见,只要有登山客任意喂养经举证,都可依法裁处。

农业局生态保育畜牧科指出,去年接获山友及志工拍照举证,共开具两件登山客喂养猕猴的裁处案例,经由车牌追查出裁罚对象,各开具6,000元罚款,当事人承认触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