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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国庆案 军方将向陈肇敏等求偿

支付江母补偿金 同时声请陈等假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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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前国防部长陈肇敏等7人涉及江国庆一案,国防部北部地方军事法院12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提“刑事补偿”民事诉讼,向每人平均求偿1,474万714元,共计9,124万4,284元。除邓震环则已于4月6日完成缴交280万元外,陈等6人均不愿赔偿。

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表示,求偿审查会决议向陈肇敏等7人求偿后,逐一与被求偿人进行协商,但仅邓震环深表悔意,审查委员考量邓震环于案发时为幕僚身份,并非居于主导地位,既已知悔悟,同意以280万元达成协商。而陈肇敏等6人则均表示不愿赔偿,其中李植仁已故,其遗产继承人就所继承遗产的全额负责。

支付江母补偿金 同时声请陈等假扣押

北部地方军事法院于去年11月29日支付江国庆母亲补偿金1亿318万5千元的同时,即向台北地方法院递状声请对陈肇敏等人动产及不动产假扣押,经裁定准许,配合台北地方法院民事执行处,陆续完成查封扣押,并密集进行求偿审查作业。

江案发生于民国85年,100年再审判决无罪确定,全案长达15年,相关侦查、审判及调查案卷多达近200宗,内容包含笔录、鉴定资料及约询纪录等,军事法院前后共计召开15次审查会议,详细审慎讨论案内所有人员后,才作成最终求偿决议。

北部地方军事法院表示,由于补偿金额庞大,为确保日后求偿权之行使,并避免相关人员脱产,在决定江国庆案刑事补偿后,于第1次求偿审查会议达成假扣押的共识。

除认定陈肇敏(时任空作部司令)、曹嘉生(时任军法室主任)、黄瑞鹏(江案承办军事检察官)、柯仲庆、邓震环、何祖耀、李植仁(前空军反情报队人员)7人有重大过失责任,应予求偿,而原列为假扣押对象的赵台生、李书强,因并未参与对江国庆不正取供行为,则不予求偿。◇

(责任编辑: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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