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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194名要犯外逃 94人藏匿于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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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林依珊综合报导)台湾司法近日受到严厉的考验,尤其是前立委罗福助已经被判刑,却传言潜逃到大陆,还在上海、扬州等地做生意,引发关注。调查局追缉外逃小组目前掌握至少192名重大经济要犯逃亡海外,足迹遍及各国,其中以藏匿在大陆人数最多,高达94人。

据台湾媒体报导,这192名逃亡海外的要犯,其中以经济犯大宗、其次是贪污犯。长期以来,中国大陆成了台湾经济犯逃往海外的首选之地,包括前东帝士集团总裁陈由豪、前广三集团曾正仁、前高雄市长王玉云、前立委何智辉等人,迄今仍逍遥法外。

根据银行公会选出前四大掏空公司和银行的经济犯,分别是陈由豪、曾正仁、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和力霸王又曾。光这4人欠银行款项就超过1千亿新台币。

欠债大户成为缴税大户

这些潜逃到大陆的经济犯,有些下落不明,有些却在大陆经营新事业。陈由豪在台欠债高达新台币500亿元以上,但是最新大陆媒体报导,刚刚过去的4月份,陈由豪仍在陈云林等多位中共官员的陪同下,到江苏句容考察。

据媒体报导,而陈由豪在大陆经营的“翔鹭腾龙石化集团”原本获国家部委核准在厦门海沧区兴建PX(对二甲苯)厂,投资额达108亿人民币,却因消息曝光引来2007年厦门人集体环保散步抗议事件,投资计划被迫中断。但陈由豪未因此放弃,福建省允诺他改建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半岛。

据报导,陈由豪在台湾债台高举,但潜逃到大陆后却成为缴税大户,近年在大陆缴纳的税款高达新台币数十亿元,挤身厦门前10大缴税户。相关单位期盼两岸签属的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要求将重大经济犯遣返回台,在陈由豪等人身上,恐怕是遥遥无期。

罪犯搭船偷渡大陆

报导称,重大要犯潜逃至大陆的手法多以坐船偷渡。例如前彰化县议长白鸿森,2009年花了60万台币,从北海岸渔港偷渡至大陆福建平潭;涉贪遭通缉的前花莲高分院法官张炳龙,则是从金门偷渡到大陆厦门;前交通部长林陵三秘书宋乃午以近80万元台币,从淡水搭快艇到福建。

时事评论员黄创夏曾经分析,台湾四面环海,若要潜逃,通过渔船等途径还是相对容易的,不过也有遇到被“黑吃黑”的情况,最终会遭到举报。例如近日潜逃的前立委罗福助,其“天道盟精神领袖”的背景,道上认识的兄弟很多。检警迄今难以掌握罗福助的行踪。

潜逃美国累积54人

报导并引述调查局追缉外逃小组统计,外逃通缉犯多数以中国大陆与美加为主,但也有逃往中美洲瓜地马拉,192人名单中,逃亡美国有54人,包括王又曾夫妇、前央广董事长朱婉清等。

一般认为,台湾的国际地位问题使得缉捕通缉犯格外困难,嫌犯潜逃境外往往只能通过私下交涉追捕,而缺乏其他国家签署司法协助。美国成了仅次于大陆,通缉犯另一个避风港,美方和台湾间没有正式引渡条约,再加上美国格外重视人权,十分保护公民甚至亲属,王又曾便是以依亲名义逃往美国迄今未回。

缉逃小组也发现许多逃犯会先逃往非洲、中南美,如贝里斯等小国,透过投资移民方式取得身份,在取得护照后再取得美加永久身份。

修法速度过于缓慢

由于被告在判决确定后逃匿一再发生,法务部多年来建议司法院修改刑事诉讼法,但刑事诉讼法修法太慢,让罪犯频频逃匿。

根据目前刑事诉讼法规定,刑案判决定谳到执行前,存在“空窗期”,判决定谳的受刑人若当时未被羁押,应该先经传唤,传唤不到才能拘提。

近日,因罗福助的潜逃激起民愤,5月10日行政院院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经法院判刑2年以上确定的案件,不用等到被告收到判决书,检察官就可以径行拘提发监。但根据立法时序,该草案在本会期完成立法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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