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女遭轮奸被逼卖淫 母亲求正义被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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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俊村编译报导)“湖南永州幼女被逼卖淫案”在6月终审,7名被告被判处死刑与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受害者的母亲唐慧因不服判决,要求从重判刑,却遭当局以“维稳”名义将其判处劳动教养。消息传出,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劳教制度的存废问题再次引起关注。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本案可回溯至2006年,当时唐慧年仅11岁的幼女遭绑架至一处妓院,除了被强奸之外,还被迫卖淫,3个月后经唐慧救出。该案于6月份经湖南省高院终审,判处2名被告人死刑、4名被告人无期徒刑、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

唐慧在该案审理期间判决后,一直要求当局判处所有被告死刑,却被永州公安局于8月2日判处劳动教养1年6个月。该局声称,唐慧曾先后7次在法院、湖南省党代表住处、警察局和学校等地堵门拦车,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单位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据劳动教养规定对其施以劳教惩处。

此一消息引起舆论哗然。作家慕容雪村在微博上写道:“只要触怒当地官员,无需审判、也无需质证就可以把人投进监牢。”他要求取消劳教制度,因为“劳教一日不废止,则公民一日不安全。”

报导说,社会大众正施压有关当局,要求其释放唐慧。在8月6日早晨,新浪微博上诸如“营救唐慧”之类的帖子已经引起超过50万次讨论。

一名著名儿童作家说:“天理不容!”一名有超过300万个粉丝的知名商人在微博上要求大家关注唐慧案,同时协助发布此一消息;另有一名微博用户质问:“今天永州的官员比毒蛇还邪恶吗?”还有一名用户问道:“这些警察还有良心吗?如果这些事发生在他们亲人身上,那会如何?”

甚至是中共喉舌《人民日报》都反常表态,罕见地在微博发文称:“一个国家的强大,不应只有GDP和奥运金牌,复杂的数理模型中,更应包含百姓的权利与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报导说,唐慧委托的胡姓律师于8月6日前往劳教所探视唐慧。据他表示,唐慧目前健康情状良好,他们正准备申请行政复核。他说:“我们正尽力尽早让唐女士恢复自由。”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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