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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各界痛批江陈会执意签署投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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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8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台北报导)“两岸协议”监督联盟召集人赖中强9日表示,民间团体根据日前赴海基会公布的投保协议十大考题,就第八次江陈会召开签署的“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内容进行评分,结果只得到27分。他说,两会所发布的《人身自由与安全保障共识》,完全不及于“当事人在台湾的家属”,较原先所讨论的版本大幅缩水,于此不利情况下,海基会仍执意签署,我们要求海基会会长江丙坤下台,并追究谈判官员责任。

赖中强强调,在中国大陆对人身自由的最大威胁,来自于公安可以擅自决定拘留(羁押),不必经过法院审讯,这是违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的规定,我们对于海基会没有据理力争,没有如马总统所言,以人权公约拉近两岸距离,我们至为遗憾。

台湾劳工阵线监事张烽益表示,投保协议只保障两岸资本家,也应该纳入两岸劳动人权保障及环境的条款,双方不得藉由降低劳动标准条件以争取投资。

台湾团结联盟主席黄昆辉(右)表示,两岸投保协议不但不能保障台商,还会在未来让台湾门户大开,台湾不得其利反受其害,是损台利中的不平等条约。左为台联立委林世嘉。(摄影:钟元/大纪元)

台湾团结联盟主席黄昆辉表示,投保协议至少有四点重大缺失:一、24小时通报不能扼止中共滥捕台商。二、国民待遇及最惠国待遇内涵条文纳入,为中资及中国人士来台就业开大门。三、台商受害案件从被违法迫害变成P2P商业纠纷,为中方除罪。四、仲裁机构虽纳入第三地,但必须双方同意,形同虚设。他痛批,马政府执意要签投保协议等于是在为中国背书,给外界赴中国投资有保障的印象,是诱使更多台湾资金去中国,拖垮台湾经济,挽救目前岌岌可危的中国经济,这不是卖台行为是什么?

台联立委林世嘉强调,第八次江陈会谈及ECFA(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是两岸太子党交易平台。她也质疑,投保协议是一个不平等条约,是损台利中的协议,不能保障台商为何还要签?

民进党政策会执行长吴钊燮认为,有关台商的人身保障部分,这次仅以附件共识方式呈现,完全没有法律或协议的效力,而内文空泛,甚至是依据各自规定,根本就等同具文。民进党中国事务部主任洪财隆强调,协议文本中还埋下伏笔,未来要求台湾进一步开放中资来台。而在人身安全保护方面,也没有纳入文本,仅以附件的方式来表达一个模糊、抽象的共识,完全没有法律的约束力,只有宣示性的作用。

“两岸协议”监督联盟要求:一、投保协议及海关合作协议应送立法院实质审议,由行政、立法部门共商善后。二、两会应将签订《人身自由保障协定》列为下次会谈议程。三、鉴于行政院拟大幅松绑陆资及国际资本的跨国移动特性,我们要求陆资来台规范应法制化、修正华侨回国投资条例、外国人投资条例、香港澳门关系条例并建立透明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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