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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署盼速修食管法 确保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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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靖怡台北31日电)行政院卫生署副署长许铭能今天说,食管法修正通过后,一定结合地方卫生局、相关民间团体落实执行,确保民众食品安全。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昨天初审通过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但需协商。中国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赖士葆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食管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继续协商,期待今天顺利完成修法。

社环委员会召集委员、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苏清泉说,修法重点是添加未经中央主管机构许可添加物者将提高罚金、加重刑责,若致人于死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罚金,希望有效吓阻不肖厂商。

他表示,这次修法也纳入“王老师条款”规范,未来若有相似事件,明知化学物质加到食物里是不对、可能造成人体伤害,如果还继续添加,将用中华民国刑法教唆犯罪科以刑责。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在会中表示,卫生署与地方卫生局强力稽查市场产品,超标食品一定立刻下架回收,这次问题淀粉事件掌握8家制造商与19家供应商,如果能掌握淀粉、粉类源头,最终产品是没问题的。

他说,卫生署也强制要求不论是小吃店、路边摊等,都要提供安全证明,未来也会继续为民众食品安全把关。

苏清泉表示,修法通过后,可追到源头,吓阻食品业者与化工厂商;未来也预计成立食品受害基金,帮助受害者提起诉讼或赔偿,消费者有更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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