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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民间版水污法 明定三阶段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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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4年03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日月光及彰化电镀厂等事件暴露〈水污染防制法〉罚责太轻的问题,地球公民基金会等环团13日提出民间版〈水污法〉修正草案,是目前唯一跨党派共同提案的草案。律师詹顺贵表示,民间版〈水污法〉,重点在明定三阶段裁罚,只有真正停工、停业或废止许可,才是业者比较怕的手段,有吓阻效果。

过去由行政机关裁量停工、停业或废止许可,很难做到,都只用罚钱或命令改善。詹顺贵表示,现在希望依情节轻重裁罚,若没取得许可违法偷排,先命令停工,再限期改善,未改善就要求停业或废止许可;如果取得排放许可,因为瞬间意外事故超标,则会先要求限期改善。他强调,环保团体不是反对经济发展,只是希望企业赚钱之余应该同时履行社会责任。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指出,常见的废水污染行为如遶流、未充分处理废水或稀释废水排放,以及塔槽管线发生意外,未听主管机关命令停工,都没有刑责。“等到情节重大,才命令停工、停业,但河川早已经死了。”对于恶意遶流、未经许可、未充分处理等废水排放,如果不只超过放流水标准,而且还含有有害物质,民间版明定是危险行为,裁罚不只罚责还有刑责。

民间版也规范复工审查时必须公开复工计划,容许公众参与。地球公民基金会主任蔡卉荀表示,日月光目前正在进行复工审查,环保局只做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污泥处置计划等环工技术审查,并没有针对生态补救、社会赔偿做审查。审查过程中完全没有公众参与、发表意见机会。

立委林淑芬则提到,以前遶流排放、未经核可稀释排放废水,抓到时只要补申请程序就可以放过,民间版修法必须要采完全许可制,没有许可的全部都是非法,而且都要重罚。◇

(责任编辑:明芳)

立委李桐豪(左)、林淑芬(右)支持民间版〈水污染防制法〉修正案。(徐翠玲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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