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4年07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中共江西省委书记强卫访台第2天,所到之处法轮功团体如影随形,法轮功学员表示,强卫参与迫害法轮功罪嫌重大,“竟然还敢到台湾?”有损台湾形象,呼吁政府应遵守立法院决议“不邀访、不欢迎、不接待中共人权恶棍”的人权提案,禁止有迫害人权背景的中共官员入台。
前中共最高领导人江泽民对法轮功团体发动残酷迫害至今已达15年,不仅犯了国际法上的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也同样违反中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项法律,已被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庭起诉;而强卫则是首批在北京积极协助江泽民进行灭绝法轮功的最残忍首犯之一。
强卫中午与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会谈结束后,有媒体问到“强卫,法轮功控告你残害人群罪”时,现场气氛突然凝重,强卫转头不语快速离开,10多位随行人员也快步离开,维安人员则用身体顶开采访媒体。
强卫原订下午前往历史博物馆参观,但突然取消行程,让早已在门外守候多时的近百名法轮功学员扑了个空;不过驱车行经故宫博物院时,还是遭近百位拉举抗议横幅的法轮功学员,高喊“法轮大法好,停止迫害法轮功”。
强卫约在下午3时左右到达故宫行政大楼,故宫院长冯明珠在门口迎接,过程只准大陆媒体进入采访,台湾媒体都被挡在门外。当强卫下车时,随扈则刻意用车身阻挡台湾媒体,进行双重防卫,让媒体质疑“强卫在害怕什么?”。
强卫进入故宫后约滞留1小时,4时许步出故宫后,被在门外守候多时的台湾媒体问到“强卫,法轮功控告你残害人群罪,不担心被清算吗?”但强卫不发一语,旋即上车离去。
法轮功学员蔡守仁表示,过去强卫在北京任职时,北京一直是迫害法轮功的重灾区,而且手段非常凶残,所以法轮大法学会也在强卫抵台第1天时,就到高检署按铃控告,要让强卫知道,“他迫害法轮功,在台湾已经被刑事控告了”,并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蔡守仁强调,中华民国是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政府应禁止有迫害人权背景的中共官员入台,以维护台湾形象。
“强卫活摘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器官,他竟然还敢到台湾!”法轮功学员夏惠霞表示,强卫是第10位来台被告的人权恶棍,像他这种手段凶残、惨无人道的人,居然还能进入自由民主的台湾,根本是对台湾的羞辱。◇
(责任编辑:尚琳)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9大罪状 | |
罪名 | 犯行 |
罪状一 推行恐怖主义,政府沦镇压机器 |
江泽民独揽党政军大权,胁迫整个国家权力体系、操控整个国家机器,把迫害迅速推向中央、地方的党政军和社会所有系统。将一亿多无辜法轮功学员及其亲属,推向空前绝后的巨难之中。 |
罪状二 以人代法、以党代国,摧毁国家法律 |
江泽民另立一套超越国家法律、宪法、立法程序的“610办公室”及“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机构由江泽民口头下达杀人指令,从中央到地方、严密独立运作的帮派权力体系、杀人机构、黑势力流氓犯罪集团。 |
罪状三 操控媒体舆论,蒙骗毒害全球 |
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下令迫害法轮功,并操控党媒,在全世界疯狂捏造诽谤法轮功的舆论,1999年底,江泽民还在纽西兰亚太高峰会上,将中共自制诬陷法轮功的小册子,发给与会的十几个国家元首,蒙骗毒害全中国、全世界无数民众。 |
罪状四 置死地的“经济上截断” |
利用下岗、开除公职、停发工资、罚款、敲诈勒索、搞垮家族企业、收回住房等各种邪恶手段,断绝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庭经济来源,无数家庭因此家破人亡。 |
罪状五 灭绝性的“肉体上消灭” |
下达“3个月内消灭法轮功!”、“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疯狂指令。 |
罪状六 活摘盗卖法轮功学员器官 |
大量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盗卖牟取暴利,甚至被做成人体标本、活体医学试验、贩卖尸体等。 |
罪状七 惨绝人寰的酷刑折磨 |
江派指挥“610”机构残酷迫害法轮功群体,施用数百种精神和肉体摧残的各种酷刑,手段极其残忍,无数法轮功学员被折磨致疯、致残、致死。 |
罪状八 思想专制,精神屠杀 |
江派下达“百分之百洗脑转化”指令,并绑架国家机器,胁迫全国各级、各行业党政负责人全面参与迫害,无数法轮功学员遭受巨大的精神和肉体同步迫害。 |
罪状九 倾尽国力资源,利诱各国噤声 |
江派动用1/4国家财力镇压法轮功修炼群体,并在海外利用特务对法轮功活动进行干扰、攻击。且为了逃避国际揭露罪恶及法律制裁,以巨额经济援助、贸易交换、甚至奉送国土为代价,换取各国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沉默和容忍。 |
大纪元记者吴旻洲/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