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要求彰银永远经营权 台新金:误解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11月2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日电)台新金控今天发表声明指出,从未要求“永远的经营权”,彰化银行董事长张明道指称台新金诉求,恐是误解财政部当年公函意旨及台新金的主张。

张明道在10月30日的彰银法说会中表示,彰银问题应回归当初财政部公函意旨,财政部并未承诺给予永远的经营权。

台新金澄清,财政部在2005年为挽救彰银财务危机,促使国内、外策略投资人溢价投资彰银,乃提出“移转经营权”及“支持过半数董监事”的条件吸引投资人,在2005年年7月21日的公函中明确表示“二、…兹配合政府之公股整并政策,本部同意于增资完成后,经营管理权移由该策略投资人主导,并同意配合办理事项如下:… (二)…2.本部持股在未出售前,如得标投资人仍为最大股东者,本部将不改变由最大股东主导该行经营权之政策。”。

由于财政部至今并未释股仍持有彰银约12.19%股份,台新金持有彰银22.55%股权仍是最大股东的情况并无改变,台新金主张,财政部自应履行2005年7月21日的公函承诺,支持台新金取得彰银经营权及彰银董事会过半数董事席次。

台新金强调,从未主张财政部应“永远无条件的”支持台新金对彰银的经营权,但台新金目前最大股东地位不变,应仍有对财政部“对彰银经营权”的请求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