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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档案外流 台外交部:恐早年未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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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26日电)媒体今天报导钓鱼台公文档案在中国大陆遭拍卖,外交部表示,若属实则感到遗憾,研判是未归档的零散公文,但难判断为何流出;另强调目前公文都依法令办理,不会再有类似情形。

媒体今天报导,外交部有关钓鱼台的机密公文档案,最近出现在中国大陆文物展览活动,被当成拍卖文物。这批在民国60年代的外交部档案,多与钓鱼台主权争议有关,当时外交部长是周书楷,档案内容包括有琉球、钓鱼台等主权争议问题,有一档案标明“急极密”,还有与马康卫、来天惠等美方官员对话的档案。

外交部发言人王珮玲受访回应,初步了解,这些文件可能是早年未曾归档的零散公文,外交部非常重视也感到遗憾,至于当时如何流出,目前尚难以判断,持续行了解中。

王珮玲指出,依据看到的相片来研判,这些流出的文件极有可能因当初档案管理相关法规未臻完备,且当时归档作业流程未具体落实而导致。

她说明,现行国家机密保护法是在民国9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9条规定:“本法施行前,依其他法令核定之国家机密,应于本法施行后2年内,依本法重新核定其保密期限溯自原先核定之日起算;届满2年尚未重新核定者,自届满之日起,视为解除机密,依第31条规定办理。”

换句话说,报导流出的公文若确是外交部公文书或相关草稿,但由于公文是在民国50至60年间制作,无论当时核定的机密等级为何,依照现行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因其制作时间距今已超过30年以上,就目前而言,已非属国家机密。

外交部另强调,近年因为档案管理法及子法完成立法,外交部也订有档案管理相关行政规则,并辅以电脑追踪管控,因此目前档案管理确依法令规定办理,且若有违法外泄机密档案公文者,并将依法严惩,因此不会再有类似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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