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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未来限3种人可兴建农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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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3日报导】(中央社台北3日电)台内政部长陈威仁今天说,新修正的“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将于4日发布施行,未来只有农民、健保第三类被保险人及检附有从事农业生产证明的自然人可兴建农舍,确保农地农用。

陈威仁表示,由于过去“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的修正未纳入农民身份认定、申请兴建农舍资格等涉及农民重大权益的议题,导致农舍商品化、农地未农用的情形严重。

陈威仁指出,为落实“农业发展条例”规范农地农用的立法意旨,新修正的“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主要针对申请兴建农舍的农民资格加强规定,杜绝假农民兴建假农舍的情形,不会影响农民权益。

陈威仁指出,未来按规定可兴建农舍的只有3种人,分别为农保被保险人(农民)、健保第三类被保险人(即农会、水利会会员、或年满15岁以上实际从事农业工作者、或无一定雇主或自营作业而参加渔会为甲类会员、或年满15岁以上实际从事渔业工作者),以及检附可兹证明确有从事农业生产资料的有心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人。

针对农舍商品化的现象,营建署长许文龙表示,依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第15条规定,地方政府应组成稽查小组加强稽查及取缔兴建农舍之农业用地,未依规定使用者,最重得废止其建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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