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党促释放林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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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0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广东汕尾乌坎村村委会前主任林祖恋的上诉案,昨日法院维持一审原判,林被判监3年1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有团体到中联办抗议,强调维权无罪,要求立刻释放所有乌坎村人士。

林祖恋的上诉案上周四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昨日法院维持原判裁定2项受贿罪成、1项串谋投标罪不成立,判监3年1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据悉林祖恋听取判决后,没有用语言表达看法,但表情看似委屈,不服判决。

一批公民党成员下午前往中联办抗议,要求中共当局立刻释放林祖恋,及其他被捕、被审判的村民,同时妥善解决乌坎村土地问题,

立法会议员郭家麒表示,港人都非常关注乌坎村的情况,批评中共对基层村民争取权益置之不顾,以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审判他们,“我们极之愤怒。由2011年至今,乌坎村村民付上沉重代价。薛锦波2011年在拘禁中死去。林祖恋的孙早前亦被软禁,甚至威胁,令林祖恋在事件中不再发声。但我很欣赏林祖恋的勇气,在深思熟虑下提出抗辩。我们在此向乌坎村民表示支持,对于中央政府、广东省政府和陆丰市无理做法表示极大愤怒。我们要求立刻释放所有乌坎村人士。”

他并强调,依中国宪法人民有集会、示威、抗争权利,但在中共一党专政下,不受尊重。他强调会继续乌坎村及其他维权人士作出良心呼唤。◇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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