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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归国有 中投:依法提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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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1月25日讯】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决议中投与欣裕台收回国有。中投公司及欣裕台今天表达严正抗议,也将尽一切可能依法向行政法院提出相关行政诉讼。

中投公司傍晚发布新闻稿指出,党产会轻率决议认定,作出“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权属中国国民党不当取得之财产,应命移转为国有”之不当处分,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深表遗憾,表达严正抗议。

中投表示,党产会未循合法程序将中投及欣裕台公司认定为附随组织在先。今又一错再错,未让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完成该有的阅卷及补充意见,该回避的委员未回避,且也在无完整事证下,即率而认定中投公司、欣裕台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等持有个别财产为不当财产,并作成应命移转股权处分,属违法不当,创民主法治恶例。

中投说,党产会一再违反应有的法律程序及在缺乏应有事证下即作成处分,严重不当。譬如自10月7日起,包括举行听证、听证会后阅览听证纪录、申请阅卷过程,皆未得到适法对待;听证会后,中投及欣裕台公司应听证会上顾主委之邀,即委请律师并请求阅卷,直至10月21日始获准进行听证记录阅览,至10月25日始获准开始阅卷,其间并受诸多阻扰,迄今尚未完整阅卷。

中投表示,中投与欣裕台公司也函请党产会,对于立场已有定见委员于执行本案职务应予回避,并请该会应遵守回避法定程序。但党产会竟完全漠视程序正义,并率尔先于11月1日决议作出“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为中国国民党附随组织”不当处分,紧接着今天又急急如律令,未等两公司完成阅卷,做成补充意见送达。

中投说,党产会不等中投及欣裕台公司4个月内申报、中国国民党一年内完成申报,即急躁而粗糙地作出,应命移转为国有不当处分,完全是刻意政治清算,且视法律为无物。

中投表示,国民党党产过去因政治恶斗及选举操弄,一再被污名化。民进党前一执政时,经监察院及行政院全面性清查列管,其有争议部分,国民党表示皆已全部依法处理或回赠完毕。经清查及处理后,中国国民党或中投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应已无不当取得财产。但不当条例公布及党产会成立后,又不依合法合理法定程序清理,反而仗势依不当条例行抢亲式或抄家灭族式清算,并命中投及欣裕台移转为国有,显失法据,亦不合理;如一意孤行,必将激起人民公愤。

中投说,党产会设置,诸多学者专家明确指出也是违法违宪的,依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规定,如自称定位为三级机关,职权不应大到涉及政党财产的禁止处分、移转及追征,且具强制力搜索权限等严重侵害人民宪法上基本权的范围,不能接受,将适时依法透过司法程序,寻求本案的公平正义,让真相现前、公理伸张。(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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