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季节大采购 消费者如何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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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6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燕楠悉尼报导)由于打折幅度堪称全年之最,圣诞节节礼日(Boxing Day)和新年假期的打折季节成了澳洲人一年中消费最多的时段。

然而,赶着节日兴致、抱着享受优惠心态的消费者们大量购买商品的同时,往往容易“冲动消费”。当提着大大小小的购物袋回家后,也许突然发现匆忙抢购的衣服不合适,或存在质量问题,但很多人一想到标签写着的“打折商品恕不退换”等字样时,就束手无策了,忽略了保护自身的权益。新州公平交易厅日前表示,人们对打折商品的退换条款多有误解,是导致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想省钱反而造成浪费现象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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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节礼日(Boxing Day)和新年假期的打折季折扣幅度堪称全年之最。(燕楠/大纪元)

新州公平交易专员斯托(Rod Stowe)说:“节礼日打折季节是一个绝好的时间,圣诞节后的交易中可以看到一些最好的便宜商品。但当消费者们冲向打折商品时应该意识到他们自身的权利,来找到真正好的折扣。”

据斯托介绍,打折商品常见的误解主要有以下几种:

如果一件商品有几个价格标签,消费者有权利支付其中显示的最低价格,否则零售商必须将价格更正后才能摆出商品,并且打折商品还应该有合理数量的库存;

商家在标签上写有类似“打折商品不提供退货/款”的字样是违法的,打折商品、网上购买商品、二手商品(私人卖家除外)和作为礼物收到的商品与原价商品享有同样的退款权利;

消费者应该提防“诱饵广告”,尽管近年来这种把戏并不普遍——商家通过大幅度折扣的广告吸引消费者,但却衹有少量商品库存,这是违法行为;

斯托表示可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家罚款,“事实上,根据澳洲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商家的这类错误或误导性行为可导致高达110万元的罚款。”

“在这个打折季节有许多便宜商品出售,消费者最好能四处逛逛,充分利用商家的‘价格保护’(Price-Match,即退差价)政策。”

另外,涉及“免息”(interest free)的商品交易,消费者应注意这不代表免费商品(cost free),通常都有附带有许多其它多种费用。

不过要注意,仅仅因为“我改变了心意”这样的理由商家是可以拒绝退换的,这一点各商家规定有所不同;如果购买打折商品时零售商已经告知某些故障/问题不能退款,或告知可能存有某些问题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退款。所以购买时仔细检查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新州公平交易厅还提醒大纪元的读者,如果对商家的反应或态度不满意,可以联系新州公平交易厅,拨打电话13 32 20 或登录网站www.fairtrading.nsw.gov.au进行咨询,维护自身权益,如果需要也可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简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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