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立委提案 海基会人事纳旋转门条款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2016年04月10日讯】(中央社台北10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委员李俊俋今天表示,有海基会高层任内协助台商,卸任后又设立基金会向台商募款,因此提案修法,希望让海基会人员也纳入旋转门条款的规定。

李俊俋指出,由于两岸关系特殊,因此两岸往来相关事务,需委托指定机构或民间团体办理,但目前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没有规定相关人员有公务员“旋转门条款”的规定。

他说,有部分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的相关人员,利用在职期间累积个人资源,以利于离退后立刻赴中国经商、任职,或成立相关机构或民间团体,继续从事两岸交流事务,这样的做法有危害国家安全之虞。

李俊俋说,就有海基会高层在任内服务台商,卸任后却成立基金会向台商募款,相当不妥。

因此,李俊俋提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规定海基会的代表人及处理受托人员,退离职3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5年内,职务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营利或非营利事业的职务。

根据李俊俋提出的修正草案版本规定,违反旋转门条款,可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200万元以下罚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