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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条件严苛 台监院 :应公益、商业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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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1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湾台北报导)监察院6日发布“以房养老政策之研析”,研究报告指出,当前台湾人口老化速度日益加速,从目前台湾老人经济安全保障体系、老人自有住宅情况及居住型态等面向观察,“以房养老”政策的推行具有发展潜力与必要性,建议政府应以前瞻的态度及早因应面对、擘划全盘战略,创造民众、业者及政府的三赢。

报告也指出,现行商业型“以房养老”主要提供金钱支应,未附加社会福利媒合服务,恐难以照顾低房产价值或以服务需求为导向的长者;同时央公益型“以房养老”方案的设定资格条件过于严苛,且缺乏稳定财源,以致窒碍难行,从2013年推动迄今并无任何案例可累积实务经验。

监委建议,政府应思考在现行商业型“以房养老”商品下,建立提供信托、保险与媒合福利服务等相关产业链接的机制,并研提更具财务可行性同时能兼顾弱势族群照护的公益型方案,促成公益型与商业型“以房养老”制度。

监委也指出,中央政府应成立跨部会专责单位,统筹“以房养老”政策之制定,并订定执行计划,增修相关法令,调和中央相关部会与地方政府,且提供专业咨询服务、资讯传递及服务转介平台,结合“跨领域”、“跨部门”、“跨机关”动能,与民间机构通力合作。

监委认为,日本实施“以房养老”将近四十年,采用公益型与商业型并行制度,并透过终身型贷款方案、调整贷款成数、每年重新鉴价、贷款年限依不同贷款主体而有差异、尊重不动产所有权人处分权等作法,均值台湾参考与借镜。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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