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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保风波 台兼任师:保障续聘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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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大专兼任教师争取纳入《劳基法》多年。针对教育部规划修《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保障兼任教师权益,教育工会和兼任教师代表(5)日发表声明,认为聘任办法应该一体适用《劳基法》。兼任教师代表更表示,法修再多也没用,保障兼任教师能“续聘”才是根本。

日前教育部长潘文忠在立法院备询时,表示将修正《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纳入请假、钟点费等权益保障,并于1个月内公告,认为这样的做法较符合教育场域的需求。

台湾高等教育产业工会、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全国教师会和淡江大学兼任教师代表发表联合声明,严正拒绝政府各种架空兼任教师适用《劳基法》保障的措施,强调“没有续聘保障,就没有师生权益。”

尤其教育部召开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会议,学校代表共16名,兼任教师代表却仅2名,与会组成偏向校方,而教育部提出的修正《专科以上兼任教师聘任办法》草案,依然未让兼任教师适用《教师法》的完整保障,相关内容也与《劳基法》保障落差甚钜。

教育部人事处长李秉洲表示,修法条文中规定聘期中间的终止聘约或不续聘,必须给予救济途径,他认为整体来看,《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给的保障,比《劳基法》还好。

声明针对草案指出5大严重缺漏,包括没有续聘保障、课以兼任教师《教师法》的“义务”,却排除《教师法》享有的“权利”、继续维持对“有无本职”兼任教师适用劳工退休金上的差别待遇、无法涵盖《劳基法》的各项劳动基准保障、位阶仅“法规命令”,毫无罚则。

淡江大学法文系兼任讲师、兼任教师代表宋亚克表示,教育部用修法的方式,无法根本解决问题,例如补助6千万元用于学校增加的劳退成本,没有法律依据。她认为兼任老师最在意的还是“续聘保障”,修法无法给予这样的保障。◇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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