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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金融实验 台政院拟让业者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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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4日通过俗称金融监理沙盒的“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条例”草案,金管会将来会开放业者参与创新金融实验,期程设定最长为一年,并可再延长6个月,共18个月让业者验证创新构想的可行性。

金管会综合规划处处长林志吉表示,该草案适用主体为以科技创新方式从事需许可的金融业务实验,申请资格包括自然人(含外国人)、独资或合伙事业、法人皆适用。

业者申请后,由主管机关金管会召开专家会议,60天内完成审查,核准后有3个月准备期,接着就进入6个月实验期,最多可延长6个月,若业者想依法规申请金融业务,可提出继续创新实验的资格调整,最多再给6个月。

该草案规定,若出现重大不利因素、逾越实验计划或未遵守管理措施等情况,金管会可废止核准该实验。◇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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