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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扣车排除租赁 台交部:须审慎评估

民进党立委陈欧珀(左3)26日举行记者会表示,将提案修法改正对人不对车,避免成为酒驾惯犯的酒驾工具。(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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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近5年租赁车酒驾件数达约三千件,且租赁车因酒驾被扣押后,酒驾者逃之夭夭,得由业者缴罚单,立委陈欧珀26日召开记者会,他表示会在下会期提案修法,“应修法改正,对人不对车。”先将租赁汽车发还给租赁业者,持续究责酒驾行为人,而非让这法律漏洞,成为酒驾惯犯的卸责管道。

陈欧珀说,租赁车酒驾件数年年升高,2012年─2016年租赁车酒驾件数统计有2,913件,“平均2天就有1件!”造成死伤人数(A1加A2类),死亡件数就有7人,受伤人数有138人。

陈欧珀说,租赁车业者出租汽机车给民众,竟成为酒驾惯犯的酒驾工具,被警方查获酒驾后,车被扣押,酒驾犯不但不缴罚单逃之夭夭,留下烂摊子还要租赁业者缴罚单,才能取回出租的汽车。

宜兰县小客车租赁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有正表示,因为不能确认租车人的前科及犯罪纪录,监理单位也无收回酒驾犯的驾照,结果租赁车被扣,酒驾犯相应不理,业者代之受过,无端成了冤大头。

交通部路政司专门委员李昭贤表示,酒驾零容忍是不可妥协的,不过要透过修法将租赁车酒驾扣车排除,须审慎评估。

陈欧珀表示,交通部应修法,先把车还给租赁业者,再由政府向酒驾犯追讨罚单,防止此一漏洞,不要让酒驾扣车由手段变目的,酒驾犯卸责,租赁业者成冤大头。◇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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