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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交部月底重审草案 星宇航依新制成立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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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9日讯】交通部8日才退回设新航空公司相关修正草案,让前长荣航空董事长张国炜推动成立星宇航空遇到阻碍;不过,交通部最新说法,9月底前重新审查,星宇航又有希望依新制成立。

交通部8日将设立新航空公司相关的“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草案”退回民航局,要求更广泛整批检讨法规,不要只单独为设立新航空公司修法。

张国炜去年初因家族争议离开长荣航空,去年11月宣布成立星宇航空,但发现现有的相关法规不合理,多位立委也要求检讨,提高航空业竞争力,民航局多次讨论后,决定放宽资格但提高财力及能力条件,不料修正草案遭退回。

张国炜14日在一场公开演讲,再次提到现行成立新航空公司的法规不合理又奇怪。

不过,交通部次长王国材昨晚以中华航空业发展基金会董事长身份与媒体餐叙时,在场的航政司长陈进生说,已请民航局9月底前再重提“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草案”,若一切顺利,预计11月底、12月上旬,完成法制作业。

在场的民航局长林国显说,民航局先前已邀业者、学者专家开过会,内部也检讨并参考国外的做法,决定不再以行业别及年限为成立航空公司的资格,改以能力及财力为考量依据,“民用航空运输业理规则修正草案”方向未改变。

王国材去年11月接下航发会董事长职务,为扩大航发会功能,今年初起,每个月都举办专业论坛,首场就邀请张国炜。

王国材欣赏张国炜对航空的热爱,并肯定张国炜先前在长荣航空的经营绩效,王国材相信张国炜凭过去的经验与建立的人脉,重新再踏入航空业,能掌握策略方向,他支持好的航空业加入。

依据目前“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非航空业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设立至少要5年以上,且近3年每年营业收入要达新台币60亿元;若要经营国际航线,还必须具经营国际运输、或国际贸易5年以上条件。

根据民航局7月底向交通部提出的“民用航空运输业管理规则修正草案”,对非航空业者成立新的航空公司,不再规定公司成立年限,但仍必须以公司或企业名义申请,同时取消“经营国际运输或国际贸易5年以上”资格。

另新成立航空公司的业者,要提出60亿元财力证明,并要有航务、机务、飞安、机队、品管等5大飞安主管经营团队,其中至少3人要在民用航空运输业担任协理职务3年以上时间,同时公司至少要有3架飞机。(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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