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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员凿墙救人 华裔屋主家墙洞谁来修?

李家增在家里临时堵住的外墙洞口前。(周行/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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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多伦多华裔居民李家增家的外墙被消防队凿洞救人两个月后,那洞还在。虽然修理资金有了下落,但还有变数。

这墙上凿洞源于一个罕见的事故。两个月前,一名男子被夹在李家增家外墙与隔壁大楼的外墙之间,急救人员没找到更好的办法救人,只好凿墙。

7月11日晚消防队员在凿洞时的情形。(摄自李家增录像截图)
7月11日晚消防队员在凿洞时的情形。(摄自李家增录像截图)

今年77岁的李家增没见过这样的事,多伦多消防队长韦斯特伍德(Michael Westwood)在消防队服务了32年,也是首次遇到这样的事。

7月11日下午,位于123 Sherbourne St.的这栋房子里没有人,李家增儿子的汽车停在房子后面的车道上。他来取车时,听到有人重复叫Help(帮助)。

李家增说,他儿子进了屋内查看,什么都没看见,就出去了。准备走的时候,又听到Help的叫声。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人被卡在那两面墙之间,直到他上到二楼的走火通道出口,才看到一名西人被夹在两面墙之间。于是他拨打911报警。

两栋建筑在正面看的外墙情形。(周行/大纪元)
两栋建筑在正面看的外墙情形。(周行/大纪元)

那时李家增和太太不在家,他们接到儿子电话赶回家时,已经是傍晚7点多,看到很多警车、消防车等停在家门外。

李家增说,当急救人员要求在他家的墙上开一个洞时,他起初并没同意。但是,“他们说,不给开洞的话,他们有权对我做刑事指控”。他问谁将负责修理时,对方说,市府会负责修理。在消防队主管和警察都签了名,说明市府会对损害负责后,“我只好同意了”。

消防队在墙上凿洞时,警察用黄带把这区域隔离了。李家增录了像,因为不能靠近,加上灰尘很多,画面不是很清楚。他说,这过程从晚上8点前开始,直到11点左右结束。他没能看清被救出的那个人。

李家增说,那人被救走后,急救人员收拾好他们自己的东西就离开了。当时警察拉的黄带还在,他还不能靠近。直到晚上11点多,警察拆了那些黄带并离开现场。“我走过去,看到了那个大洞,周围有很多碎片、垃圾,到处是灰尘。”

他说,他的两个儿子当晚帮他把那个洞临时封住。第二天,他和太太一起清理了那些垃圾。

李家增1954年来到加拿大,是人头税受害者的后裔。1968年他买了这房子,一楼做餐馆,二楼是居所。他因为身体不好,2003年就退休了,但一直还住在这房子里。

这房子外墙与隔壁大楼的外墙之间,在人行道处的距离比较宽,人可以走进去,但越往里去变得越窄。有人被卡住,需要凿墙才能脱身,这事故很罕见,但李家增后来遇到的事,也是他意想不到的。

索赔一波三折

7月12日,就是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李家增接到了多伦多受害者服务(Victim Services Toronto)的电话,问了他有关的信息,说要帮他写信给市政府索赔。

7月13日,这封信就写好了。李家增说,他们拿信来让他签名,然后送去了多伦多市政府。信中已经包含了房子损害的原因及程度信息,包括开了一个5英尺X 6英尺的洞,穿过了3层砖;以及相关的证据。

洞口照片。(摄自李家增提供的照片)
洞口照片。(摄自李家增提供的照片)

后来,市政府将这封信转给了政府自己的保险公司ClaimsPro。ClaimsPro联系了李家增,给他安排了理赔协调人。一切看起来都是顺理成章。

李家增说,他给这个理赔协调人打电话,对方说要等十几天。过后却说,理赔协调人换了另一个人。他给这第二个协调人打电话,对方要求他找到3个修理的工程估价,然后交给保险公司。

把工程股价交给保险公司后,李家增收到了一封日期是8月24日的保险公司来信,说他们不能赔,因为责任不在市政府。李家增说,如果要他去告那个被夹在两面墙之间的人,或者告消防队的话,不知道要花多少钱,也不知道要等多久。

“我带上所有的资料,去市府投诉。” 李家增说,他带了当时消防队主管签字说市府会赔偿的字条,还有各种媒体对这事的报导,去拜访了相关的市议员,也去了市长的办公室。

他说,终于在不久前,保险公司打来电话,说会赔偿。一封日期是9月14日的信,确定了这事。不过,处理方法是,他收到钱后,自己找人去完成修理工作。

成了特例

这看起来不是保险公司正常的理赔方式。不过,对于这结果,李家增说,他的感觉是“满意”。但是,目前还有一个未知数,使他感觉压力挺大,就是不知道这修理是否需要许可证。市府负责和他联系的职员正在休假,月底才回来上班。

市府之前曾给了李家增一封指令信,列出了修理的标准要求及相关程序,其中包括了可能需要的许可证。李家增说,虽然有些公司认为,这种修理不需要许可证,但他们还是担心。如果需要许可证才能开工,他们不愿意做。

他说,不需要许可证的话,两周应该就可以修好。他希望冬天到来之前能修好这个墙洞。

对于这次的解决办法,多伦多市政府发言人布朗(Wynna Brown)对《大纪元》说,这和解条款是保密的,不便评论。市府认为,这事已经解决了。“我可以说,李先生接受了市府的和解方案,并表示他对条款感到满意。”

布朗建议市民遇到类似问题时,去查询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按市府规定,市民有需要时,必须向市政府的City Clerk递交索赔信或电子邮件,越早越好。如果索赔涉及城市道路或人行道的问题,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提交索赔信。

市府收到索赔信后需要做调查,时间长短取决于索赔的复杂性和严重性, 一般调查会在90天内完成。

索赔调查的结果,可能是将个案转交给责任方(承包商);可能是拒绝赔偿,因为无证据证明市府有疏忽;可能是通过谈判达成和解方案。#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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