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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快逃专题】台商到中国圆梦还是入坑 中共不敢公开的事

受贸易战冲击,显示器代工厂大局撤出大陆。图为示意图。 (A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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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靖宇报导)近来中国经营环境恶化,台商的“中国梦”碎,纷纷撤资,以东莞、深圳为例,早已出现“逃命潮”,其次是上海、昆山;撤资金额一年动辄约500亿。尤其近来美中贸易战升级,台商更面临巨大冲击,制造业者加速撤离中国。

据报导,一名台商坦言,像他们公司,“最高峰时聘了两百多位台干,至今只剩五十多人。”某台商机械大厂董事长更进一步指出,中小企业台商在中国大陆经商失败者约有八成。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以亲身经历强调,掠夺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台商失败率高的原因多是投资后,当一切运作上轨道开始赚钱时,常引来中共官员及地方人士觊觎,接着就利用各种方法强取豪夺,轻者侵占台商权益,严重者掠夺台商企业,致使台商血本无归。

然而,赔钱还不是最惨的情况,更严重的是许多台商连自己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障,为数众多的台商台干被暴力威胁、非法审判、拘禁,有人就此变为“台流”,无家可归,在大陆各城市流浪,甚至有人遭杀害灭口。

依据海基会统计,截至107年(公元2018年)7月底,受理台商申诉案件累计7,819件,其中人身安全投诉案件3,864件,财产法益投诉案件3,955件;这还仅仅是敢于向外求助者,台商实际受害数量远远超过此数。

高为邦表示,到民国106年(公元2017年)为止,估计25年来台商向国台办申诉案件多达7万件,被坑害金额高达新台币1兆元,且没有案件能合理解决,甚至有案例是官司胜诉了也拿不到一分钱。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以亲身经历强调,掠夺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图为示意图。
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以亲身经历强调,掠夺台商就是中共的政策。图为示意图。(大纪元)

具体而言,台商到大陆发展容易遭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一、陆方夺取关键商业技术

在中共对外商掠夺性政策的指导下,大陆厂商的主要目标很明确,就是台湾公司的核心技能。台商不理解的是,在中共党文化教育之下,大部分大陆商人认同“狼性”,为达竞争目的不择一切手段,无所谓法律道德良知的底线。

台商到大陆投资,普遍会遇到的情况是核心专业技术被窃取,产品遭到山寨,部分台厂无法承受打击,经营状况急转直下,最后被迫歇业。

就连鸿海集团董事长也遇到类似情况。据媒体报导,2003年,比亚迪创办人王传福找到郭台铭,希望鸿海帮忙做电池壳,当时比亚迪只是一家生产手机电池的小公司,鸿海则已是手握几十亿美元订单的代工龙头。

据郭台铭回忆,“我还带他参观富士康的工厂,结果他看到我们赚钱,就挖走我四百多个干部,偷走上万份文件。”之后王传福复制郭台铭的事业模式,打造如鸿海的手机代工产业链,迅速发展成难缠的对手。

对此,郭台铭情绪激动:“山寨顶多只是抄袭、模仿外观,有人查还会躲躲藏藏。比亚迪不只是抄袭,甚至派商业间谍窃取我们的资料,然后毁灭证据。”后来郭台铭于2006年将比亚迪告上法院,令郭董讶异的是,原本认为十拿九稳的官司,竟迟迟无法胜诉;比亚迪每到重要判决,都全身而退,与窃取机密者撇清关系。

台商到大陆投资,普遍会遇到核心专业技术被窃,产品遭到山寨。图为示意图。
台商到大陆投资,普遍会遇到核心专业技术被窃,产品遭到山寨。图为示意图。(Getty Images)

二、台陆合资 逼台商交公司所有权

第二种情况是经营权被迫移转。台商与大陆当地厂商合资经营,但陆方目标是整个公司的经营权。在“合作”过程中,陆方渐渐展露其真实意图,开始运用各种政商手段逼迫台商交出公司所有权。

最普遍的情况就是钻台商在税款、财务方面等漏洞,与政府或公安体系合作;人生地不熟的台商投诉无门,遇到政府“查税、查账”往往只能任人宰割,被判决违法逃漏税。其它手段包括与当地法院合作,以贪污腐败等各种罪名控告台商等。

至此,陆方掌控公司经营权,造成部分台商完全拿不回款项,血本无归。另一部分台商就此身陷囹圄,被关在监狱,有甚者,就此人间蒸发。

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新光天地百货与北京华联集团爆发经营权纠纷,新光最后遭华联侵吞。更恐怖的是,新光少东吴昕达还一度遭到北京当局限制出境,华联更动用大批保安限制台籍干部的行动,新闻震惊两岸。

另一个例子是广来发企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沈柏胜,1992年在天津市政府农场局的邀约下,双方合资共同经营天津市政府农场局底下的国营农场“双林公司”。沈柏胜占有43%的股份,并同意借贷100万人民币现金给中方的合资企业。

一年过后,设备架设完毕、借款100万现金入账,公司可以开始营运时,中方开始翻脸。对方告诉沈柏胜,合资的中方企业已经没有资金了,要求沈柏胜按合资比例再注资700万人民币。

但是,由天津市政府完成合法验资报告的国营企业,怎么刚开业就没钱了呢?沈柏胜感觉匪夷所思,随即向主管单位天津市外经贸委申请查账,但遭拒绝。无奈之下,只好转向国台办陈情。国台办邀请了天津市农场局来协调,并开给沈柏胜一个证明,表示国台办有依照要求进行协调。只不过,案情还是没有进展。

由于中方合资企业还欠沈柏胜借款100万,不得已,1998年初沈柏胜只好到法院进行诉讼。这一告非同小可,中方合资企业背地里竟然和法院联手,冒用沈柏胜的名义,把属于沈柏胜的资产透过法院程序转移到中方合资企业的名下。

1998年年底法院判沈柏胜胜诉,他要求法院执行判决,却被告知对方已上诉。这一上诉,沈柏胜等了六年,2004年亲自去查法院的判决内容才惊觉,他虽然胜诉,名下的财产却早已被转移到中方合资企业上。他一路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沈柏胜悲愤地说:“你自己的财产怎么被霸占的,你自己都不晓得,人家是静静地把你财产分配完了!”

三、得罪中共官员 身陷囹圄

台商不了解中共官场党文化的运作方式,误以为中共官员会遵守基本的法律道德原则,政商关系良好就可以纵横大陆商场。然而,在中共统治下,法律要服从于“政治”,法律条文与契约都只是徒具形式,可以随着中共喜好擅加更改。

1989年,拥有美国籍的台商吴纬国怀抱着“中国科技梦”,从新竹科学园区转战大陆珠海设晶圆厂,创办珠海南科电子公司、珠海南科单晶硅公司和珠海南科整合电子公司,是广东最受欢迎的台商之一,公司一度颇具规模,员工达两千多人。其胞兄还曾是国际奥会执委吴经国,政商关系良好。

然而好景不长,2009年,当地政府征收其土地,说是要建学校,但实际上是要卖给建商盖住宅大楼。吴纬国无法得到合理补偿,即依法进行上访投诉,并将此案诉诸媒体,事后虽然得到了1800万人民币的补偿,但他合法的投诉举动却令中共珠海官员怀恨在心。

2012年12月25日,在广州萝岗台商协会的圣诞晚会上,携家带眷的吴纬国还陶醉在圣诞节欢乐气氛之际,第一道菜都还没上,就被数名珠海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队警察,以逃欠税名义当场拘捕入狱。事发后,珠海官方要求的欠税与滞纳金一千多万元人民币,吴家在2个月内全数缴清,但珠海公安局仍不放人。据报导,有国税局与公安局经侦队的官员交代,要让吴纬国“走着进来,躺着出去”。

吴纬国一家兄弟在事发后立即分头展开救援行动。大哥吴经国写信给当时的政协主席贾庆林,时任国台办主任的王毅还派了2位副局长前往珠海协调,但都无疾而终。弟弟吴建国也奔走两岸官方党派,并运用大陆关系向公安、军方系统求援,但都石沉大海,吴纬国现在还在监狱中。

四、遭中方合伙人背叛 冒名贷款、盗领存款

被当地媒体封为“芒果教父”的洪肇铭从1991年起,陆续带着一些高级芒果品种到三亚种植,运用几千亩大面积土地生产,产品备受当地民众喜爱,生意好到必须雇用上百位工人才能应付市场需求。

但他在海南引领水果革命的成就遭到觊觎,被中方合伙人私下以果园向海南岛乐东县农业银行贷款四百万人民币。贷款案还涉及当地县领导,当洪肇铭将违法贷款案通报当地公安局之后,公安局反而在有力人士的指使下,以“诈骗”为由逮捕洪肇铭,并以刑讯逼供方式强迫他承认已经把果园卖给合伙人。

另一位台商黄锡聪同样遭到冒名抵押大陆资产,贷款1,030万人民币,导致泉州市法院要拍卖他的资产。黄锡聪惊觉这是贷款诈骗案,要求法院交由公安机关侦查后再审理,但没想到被法院拒绝。无奈之余只好自己去向公安局报案,却发现已有人向公安局“打招呼”了,连公安都不受理。

还有一位曾姓台商的案例更为夸张。为了在东莞设厂,他将八百万人民币存入当地银行,当他再次查看账户时却发现所有存款不翼而飞,经过追查才发现遭不明人士伪造印鉴盗领,曾姓台商将银行告上法院,但法院两年后才开庭审理,审判结果为银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但就在法院强制执行前,曾姓台商深夜被三名武警强押至山区,威胁他不要再与银行纠缠,否则把他活埋灭口。幸好他机灵地用手上的劳力士手表贿络看守他的武警,连夜逃回台湾。

大多数台商无法理解,在中共当局“党天下”的统治下,中国大陆没有民主与法制的基础,法律与道德也只是参考用,而且近年来一直在突破底限。许多人想,既然是个十足的人治社会,只要打通最高层级官员的人脉,事业就能万无一失了。

真是如此吗?不。台商如果碰到利益纠纷,什么人情基本上都不管用,因为中共当局就是掠夺台商的幕后主使者,而且侵占所得的利益层层雨露均霑。若是中共当局需要,法律、契约、人情关系统统必须让位。而且中共的逻辑是,全天下都是我共产党的,我也代表所有人民,所以人民的就是我的。在党文化逻辑中,也不尊重所谓的资本主义私有财产制,如果党需要,强迫征收台商的土地、资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

对于投资中国已箭在弦上的台商,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建议:第一是绝对不能合资经营,合资就等于是“引狼入室”,不管对方是国营企业、乡镇企业或私人企业,不管谁是经营者都一样,“最后你必定是输家”。

第二,高为邦建议,重要职务,包括财务、会计、生产技术、市场营销等,一定要用可靠的台籍干部来掌控,否则,一旦让中方职员知道这些资讯,很可能就是企业结束的时候了。

最后,高为邦指出,台商应保留部分盈余,随时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如果遇到重大“纠纷”时,应该走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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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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