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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贿案重判16年 台立院前秘书长盼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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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前秘书长林锡山被控从2012(101)年起,办理立法院电脑资讯采购案时泄密给厂商,收受网远科技公司高达3,950万元回扣,又被查获二亿三千多万不明来源财产,遭台北地院重判16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高等法院2日辩论终结,林锡山自称是遭同案被告网远科技负责人李保承蛊惑,盼能从轻量刑。

除了林锡山之外,立法院资讯处前处长陈露生则被依泄密罪判刑5年8月、褫夺公权3年。而李保承行贿罪判2年6月,得易科罚金90万元、褫夺公权1年;资讯处前副处长高振源等人则被依泄密、行贿等罪分判3月至1年4月不等,均得易科罚金、缓刑。

林锡山2日出庭时表示,他触犯职务上收贿罪,是当时受到李保承蛊惑才收钱,但他没有触犯违背职务收贿等罪,他自认对不起家人和栽培过他的人,希望合议庭能让他交保、让他回家安顿年迈母亲。

林锡山的辩护律师则在庭上表示,林锡山是任期长度仅次于央行总裁彭淮南的特任官,历经3次政党轮替,特别注重立委的服务,但也因为非一般事务官,所以没有包袱,做了很多人事与资讯方面的改革,而且还扶养从2007(96)年就变成植物人的弟弟,希望高院轻判并让林交保。

合议庭庭末谕知,9日将开庭讯问林锡山,决定是否继续羁押,全案将于3月29日宣判。◇

责任编辑: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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