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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虞哲:比特币视同商品买卖台要课营业税

财政部长许虞哲(左)26日表示,依据中央银行认定,比特币不是中华民国货币,不具法偿货币,买卖视同商品交易,当然就应课税。(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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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庄丽存综合报导)有多位立委关注比特币课税议题,财政部长许虞哲26日在立法院财委会表示,依据中央银行认定,比特币不是中华民国货币,不具法偿货币,买卖视同商品交易,当然就应课税,只是目前未单独针对比特币课税情况做统计,未来会去了解。不过,有立委质疑,比特币的交易平台是匿名制,财政部根本难以取得交易状况,实际课税根本有困难。

根据国税局认定,比特币不是货币,而是虚拟商品,因此,比照线上游戏的虚拟道具、宝物、游戏币或点数一样,只要每月销售超过8万元,就达到课税门槛,需办理营业登记、缴交营业税。

对此,赖士葆质询许虞哲,目前财政部是否已对比特币课税?如有课税,目前课税状况如何?许虞哲指出,根据央行的认定,比特币不是中华民国货币,不具法偿货币,如果有买卖、销售,就视同商品交易,就应课税,而且去年就有课税了,除要课5%的营业税,事后还有所得税的问题。

民进党立委江永昌进一步追问,目前比特币的交易平台有几个,都有掌握到吗?许虞哲表示,目前泓科科技跟现代财富交易都有课税,不过,是针对泓科科技跟现代财富平台的手续费课征营业税,并非就比特币交易获利课税。

江永昌质疑,比特币是加密货币,根据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匿名性,不会有交易者的个人资料,财政部要如何课营业税?许虞哲回答,目前已经针对交易平台赚取的手续费去课营业税,会要求交易平台提供相关交易资料。

江永昌认为,指有哪一家交易平台愿意将客户交易资讯提供给财政部,实务上,财政部难以掌握销售比特币的获利,无法对比特币交易课税,顶多只能对交易平台收取的手续费课税。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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