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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入10多亿人民币诈骗案

遣返回国风险太大 中国通缉犯或被允许留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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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51岁的中国公民张勇(Yong Zhang,音译)涉嫌房贷诈骗,非法获利10多亿人民币被中方通缉。他潜逃加拿大后申请难民被拒,先后两次上诉,终获得重审机会,或可与妻儿继续留在加国。

张勇的难民申请于2014年被拒,加拿大政府随后向他发出驱逐令。次年,他在联邦法院上诉成功,法官要求联邦部长重审本案。2017年1月,移民部长与公共安全及应急准备部长的代表(Minister’s Delegate)认为,张勇一旦返回中国,有组织犯罪分子将会报复他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今年2月23日,联邦法官戴纳(Alan Diner)搁置了该决定,判张勇胜诉,并要求另一名决策者重审此案。

张勇的代表律师拜恩(Constance Connie Byrne)告诉《大纪元》:“张勇和他的家人对这项裁决感到非常高兴,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这意味着张勇和妻子、孩子不会再分开。他们都可以留在加拿大。”

 第二次上诉成功的原因

张勇到联邦法院上诉时告诉法官,如果他被遣返回中国,他不会获得公平审判。 他自称1988年~1992年期间,他在中国参与了学生民主抗议活动。当时,他被判入狱6年。

法官戴纳宣判时表示,联合国、美国政府、大学教授以及加拿大移民官的报告都表明,如果张勇被遣返,很可能会遇到危险。

专门研究中国《刑法》的美国Seton Hall大学教授刘易斯(Margaret Lewis)在报告中写道,张勇回中国后很可能被重判,而且没机会申请假释。他将面对漏洞百出的法律诉讼程序,还可能遭受肉体上的虐待。他在加拿大被拘留期间,中共公安人员多次找他谈话,并指控他参与了特大诈骗案。

刘易斯称,张勇回国后很可能被判死刑。直到今天,中国每年的死刑犯人数仍然是国家机密。 她估计,中共当局每年处决大约2,400人,这已超过世界其他地区的总和。

一名加拿大高级移民官表示,即使张勇在中国的罪行不会被判死刑,他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张勇被遣返后,会像其他中国囚犯一样,在监狱里遭受残酷和变态的处罚。

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UNCAT)在2016年发表的《中国问题报告》称,“酷刑和虐待在中国司法系统依然根深蒂固。”

美国国务院2016年公布的报告也谈到,中国监狱的条件恶劣,且侮辱犯人的人格。

案件背景

加拿大外交部向《大纪元》提供的文件显示,有近70名中国在逃犯住在加拿大,其中很多人涉嫌大规模经济犯罪。

按照联邦法院的裁决文件,张勇2003年以投资者身份首次抵达加拿大。2005年1月,他获得多次往返的劳工临时签证。

2007年2月,中共当局向张勇发出逮捕令,原因是2003年~2005年期间,他涉嫌在中国参与诈骗和其他经济类犯罪。 据报导,他曾是山西瑞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太原市公安局调查后发现,他曾是瑞昌集团与另外22家公司的实际操控者,涉嫌利用公司在太原市住宅楼的开发项目进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0多亿人民币。

国际刑警向张勇发出通缉令后,加拿大警方于2007年9月将他逮捕。他随后在拘留所里申请难民,并获得释放。

2010年8月,张勇因在满地可绑架和勒索他人再次被捕。2013年12月,他因两项罪名成立,被法官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4个月。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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