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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东16份圳鱼群大量暴毙 立祥发排放氨气废水所致

厂外废水排出点确认PH值。(宜兰环保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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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月琴台湾宜兰综合报导)罗东镇16份圳自6月8日起陆续有民众发现有鱼群死亡,经防疫所协助检验鱼尸后初步判断死因为水质不佳(高PH及偏高之氨氮)导致,排除因病死亡因素后,宜兰县政府环保局陆续派员向上游分段追查,并逐步向上游确认分段水质pH、溶氧后,于6月15日发现上游已歇业之立祥发实业公司持续排出氨气废水,该废水经检测pH高达近11,已违反水污染防制法第30条规定。

厂外强碱废水排出点经量测pH为10.92。(宜兰环保局提供)

立祥发实业公司将厂内氨气贮槽及相关设备以透过软管将氨气排出,并以简易水槽吸收氨气后将强碱性氨气废水排入16分圳上游,排入点经检测pH高达10.92,其强碱废水并具高浓度氨氮,造成下游鱼群因较高pH及较高氨氮等水质不佳因素而大量死亡。

环保局周锡福局长表示,该公司为便宜行事,未将闲置不用之氨气以合法方式请处理业者回收,径自透过管路排放并以废水形式排入水体,造成下游大量鱼群死亡,后续将视情节轻重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条规定裁处3万到300万罚锾。

环保局再次呼吁县内工厂或相关业者,勿将污染防制之成本外部化,应妥善处理厂内营运产生之废水、废气及废弃物,切勿心存侥幸而违反法令规定,一旦查获蓄意污染等违法事证,一定依法重罚,倘若涉及刑法新修正通过之第190条之1规定:“投弃、放流、排出、放逸或以他法使毒物或其他有害健康之物污染空气、土壤、河川或其他水体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万元以下罚金”者,将一并移送检调单位侦办。

厂外强碱废水排出点经量测pH为10.69。(宜兰环保局提供)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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