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族式贪腐 广东水利厅前厅长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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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正明综合报导)日前,中共广东省水利厅前厅长黄柏青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黄柏青被指是家族式贪腐的典型,其儿子、妻子都涉案。

据《南方日报》微信公号7月10日消息,当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黄柏青案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并对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法院指,1992年至2014年,黄柏青先后利用担任广东省惠州市外经贸委主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及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房地产项目开发、水利工程承包、工作调动、职务升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儿子黄晖(另案处理)收贿受共计人民币5934万余元、港币2561万余元、美元0.8万元。收贿总金额折合人民币8102万余元。

据法院的说辞,黄柏青因揭发了他人的犯罪行为,并退缴大部分受贿所得被从轻判决。不过,黄柏青被指控的贪腐金额也大大缩水。陆媒此前曾报导,黄柏青自己交代,在上述23年间,在平时及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人民币。

报导还说,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晖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其中,黄柏青作为轴心,负责权力运作。妻子成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还不时跳到台前大肆索贿。

黄柏青的儿子黄晖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晖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去年1月,黄柏青之子黄晖涉嫌共同受贿人民币5209万余元、港币1845万余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黄晖在法庭辩称自己都是“在父亲的允许和安排下”收受对方财物。

现年63岁的黄柏青2007年4月起担任了6年的广东省水利厅厅长,2015年4月落马。同年10月、次年5月,广东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彭泽英(正厅级)、原副厅长张黎明先后落马。此前2013年1月,该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省被查。彭泽英、张黎明、吕英明都曾与黄柏青共事。其中,张黎明被指8次贿送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共80万元,因而获直接提拔。

中共十八大后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也有不少人被曝光“家族式贪腐”,如中共河北省委前书记周本顺和妻子段雁秋、儿子周靖,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和妻子张慧清等。#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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