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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资金回流 财政部:三大类免课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局长宋秀玲。(授权影片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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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2月01日讯】贸易战、国际关税影响,许多台商希望可以资金回流,财政部31日发出解释令,明确说明三种类型资金,不用课税,也希望透过咨询服务,引导资金回流投资。

为协助台商返台投资,海外资金认定问题,终于有解!抢在过年前,财政部公布解释令,明定个人海外资金三大样态不用课税。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局长宋秀玲:“我们不是看到钱就开枪,我们是对钱背后的来源,如果是所得,我们对所得来课税,我们做了一致性的规定,而且是一个明确的规定。”

简单说,非属海外所得的资金项目,存款本金、投资本金,不用课征,如果所得是超过核课期间七年的,也不会被纳入,当然已经申报缴纳的,不会被重复课税。纳税人可以自行提供,有利的证明文件,主张资金来源,不过一个证明,只能用一次。

财政部中区国税局局长宋秀玲:“可以去主张,我们这一次是由纳税人你自己,拿出你的证明文件,来告诉我说,你这一次汇进来的钱,是属于什么时候的本金,安心的把资金汇回来,最后我们的目的当然是引导台商回台投资。”

财政部举例,台商一亿资金汇回台湾,九千万是投资房地产本金,剩下1000万扣除基本所得额670万之后,才以税率20%计算纳税额,如果海外所得已经在他国缴过税,也不会重复课。为了协助台商解决复杂的税务问题,各地国税局,并成立专责小组,以个案方式,提供台商咨商协助,就是希望化解台商在税务上的种种疑虑,并鼓励资金导入国内投资。


转自新唐人电视台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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