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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刀乱砍路人 悉尼大学生被判恐怖行为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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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光澳洲悉尼编译报导)2年多前,在悉尼西南区明托( Minto)无故刀刺路人、致其多处受伤的悉尼药剂学专业大学生伊萨斯‧汗(Ihsas Khan)周四被判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罪名成立。

伊萨斯‧汗周四被新州最高法院的第6个陪审团判定其恐怖主义行为罪名成立,这个陪审团拒绝了他对自己当时患有精神疾病的辩护。

2016年9月,当时22岁的伊萨斯‧汗持一把弯刀多次刺向正路过他家的格林哈尔(Wayne Greenhalgh),造成后者右臂、左手、脸部和肺部等多处受伤。格林哈尔设法逃到附近的一家家庭美发店求救。由于伤情严重,他后来被直升飞机送往利物浦(Liverpool)医院救治。

据目击者说,伊萨斯‧汗一边砍人一边大叫“我会杀了你,你会死”,后被赶来的警察制服。

伊萨斯‧汗事后以自己患有精神疾病为理由对于犯下的恐怖主义行为表示无罪。

被法官称为是“自我激进的极端主义穆斯林份子”和恐怖组织伊斯兰国(IS)支持者的伊萨斯‧汗没有否认他对格林哈尔的攻击,但他告诉一位精神科医生说,有一个精灵指示他杀死某人。

在周四伊萨斯‧汗被判罪名成立之前,曾有3次陪审由于证据方面的问题中途被中止;第5个陪审团则无法达成判决。

对于伊萨斯‧汗最终被判有罪,现已60岁的格林哈尔告诉每日电讯报说,他打算买一包六罐装的淡啤酒来庆祝一下。

他说:“这是非常痛苦的,而且(法庭程序)花了那么长的时间,使情况变得更糟,”他说。“希望这已经结束,6次去法庭提供证据,我厌倦了。”

法官贝柳(Geoffrey Bellew)将于5月23日听取陪审团的判决书。

责任编辑:尧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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