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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献金 民政司:捐赠人应符资格

民政司长林清淇说明,捐赠政治献金有资格及金额限制。 (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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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北报导)2020大选时程将近,民众若想透过捐赠政治献金支持喜欢的候选人,内政部民政司司长林清淇7月31日表示,收受截止日为投票日前一日,即109年1月10日,捐赠人应符合资格,并于期限内依照规定额度及方式捐赠。据历年统计,超额捐赠、有亏损尚未弥补的公司资格不符为最常受罚类型。

林清淇说明,台湾民众可以用个人、政党、人民团体、公司等名义进行捐赠,但未满20岁、有亏损尚未弥补的公司、以及政府有巨额采购或重大公共建设投资契约的厂商、中国港澳及境外势力,都是没有捐赠资格的对象。

而捐赠金额也有限制,林清淇说,对于同一位候选人,个人捐赠不得超过10万元、公司不得超过100万元;若是捐赠给多位候选人,个人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公司不得超过200万元,若违法将由监察院依法裁处,最高可处违反规定的捐赠金额两倍罚缓。

他提醒,捐赠者不得“以本人以外之名义捐赠”或“匿名捐赠超过新台币1万元”,若是超过10万元以上的现金捐赠,必须要以支票或经由金融机构汇款办理。民众在捐赠后也要记得领取收据,可做为节税证明。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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