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苦呵,在沿海打工的兄弟姐妹

曾仁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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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7日讯】妻的女同学在深圳打工,经常给她打电话,昨天,她又她打来电话,在电话里聊了一个小时,当说起在沿海打工的情况,她竟然哭了起来,后来当妻对我转诉时,我惊讶地听着,我的心震颤了,我的心里在滴血:天啦,这就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工厂吗?

妻的同学是湖北内地农村的,名字叫秀儿,三十多岁,秀儿和她丈夫在人多田少的农村里种着两三亩田,一家人的温饱都不能解决,去年春天,秀儿的丈夫随着打工潮来到深圳特区一个生产三夹板的私营工厂打工,今年新年后又打电话叫秀儿也去打工。秀儿就答应去了。

据秀儿在电话里介绍,深圳市那家生产三夹板的工厂有一千多人,对新工人有三个月的试工期,三个月后为“合同工”,也就是说,搞三个月后才签合同。但很多人搞不到三个月就“跳巢”了,原因是太苦了,虽然有人跳巢,然而,前脚有人跳巢,后脚有人又进来了,走投无路的打工仔打工妹又到哪里去觅生路呢?

上班实行两班倒,除规定的十二个小时的上班外,几乎每天都要加班二个小时,大多数情况下,每天要上十二至十四个小时的班,中间只有半个小时的吃饭时间。特别是上夜班,从晚上七点钟上到第二天早晨九点半钟,老板还要下令加班两个小时,等到下班时,头晕目眩,双腿像灌满了铅,人就像散了架一样的难受。

上班全是站立操作,主要是运送半成品、裁剪木料、拼帖上胶,捻压加固,双手像活塞一样飞快地、机械的操作,一张纸板接着一张纸板,一道程序接着一道程序,假如手脚慢了,续接的材料递上来跟不上操作,轻则受到工头粗暴地喝骂,重则扣发一天的工资。

三个月试工期间,每月只有三百八十元人民币的工资(折合约五十美元),三个月后长到每月五百元左右(折合约六十二美元),奖惩制度却是十分认真,奖励几乎可能性很小,每加工一个小时仅补发加班工资一点五元人民币,但处罚却是严格的,制作的一张三夹板不合格,就要扣工资一元人民币。在这个厂长期打工一年以上的工人,每月的工资也只有七百多元人民币。每个工人每月只有两天的休息时间。

深圳地区气候炎热,工人们大多睡在简易工房内,床铺叠床架屋的一张紧挨一张,每个人只有两平方米的仅供睡觉的天地,在这里,没有欢笑,没有别的娱乐活动,看电视、看报纸是一种奢望,除了上班就是倒头睡觉,辛苦了一天还在熟睡之中,就被工头牵猪赶羊似的吆喝起来吃饭上工。

吃饭都是“大锅饭”,飘浮着虫子的米饭和没有油星子的萝卜白菜每天一成不变,只是到了发工资的时候或是节气才“改善”一下火食——萝卜白菜里增加一些大白肉。

繁重的体力劳动也罢,生活艰苦也罢,但环境对身体的摧残却是最可怕的,粘帖三夹板的粘胶是一种气味很浓的化学原料,厂房里到处飘浮着刺鼻的气味,对皮肤和人体都有违害,据秀儿介绍,很多工人都患上了职业病:有的身体发肿、发虚,有的食欲大减,头晕、呕吐,对这些患有职业病的工人,厂主像是对待挤完了的牙膏一样,将其一脚踢出工厂,没有任何赔偿和补助。

“为什么不换个环境好一些的厂家打工?”妻在电话里问秀。秀说:“我们这些没有技术的内地人,来到沿海城市打工都是这种状况,都是干重体力活,工资给的都不高,到哪都一样,关键的问题是打工的人多了,而打工的工厂少了。”妻又问:“既然干不来,还不如回来种田。”秀解释说:“这里虽然苦一些,一年多少还能挣两千元钱,回到老家农村,两三亩田怎么过活呢?更加没有出路。”

深圳是中国经济的榜样,深圳有林立的高楼,有腰缠万贯的红色富翁,但是,在这表面的繁荣背后,是多少打工仔、打工妹的辛酸泪?是多少农民工的青春和生命的“结晶”?笔者在《腐败制度的见证(三)》——“生产富豪的温床”一文中,曾将红色富翁的诞生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是对工人残酷的、敲筋吸髓的剥削,第二,想方设法偷逃税收,第三、制度假冒伪劣产品。秀儿的叙述更加证实了这些说法。

2004年4月25日
大纪元首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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