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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工业区住宅违法 消费者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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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铭坤台北十三日电〕台湾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彭绍瑾今天举行记者会,指建商大肆在各县市工业区盖房子卖给不知情的消费者当住家,消费者因为将工业区事务所违规使用当住家而被建管单位罚款,甚至被断水断电。官员呼吁消费者不要在工业区买住宅,否则将会遭到严重处罚的后果。

彭绍瑾〔桃园县〕上午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列举台北县、桃园县等多个在乙种工业区的建筑开发案,指建商在工业区申请兴建〔事务所〕、〔商业设施〕,却用住家、住宅的包装来行销,让不知情购买的消费者受害。

彭绍瑾表示,建商在广告中完全没有标明这些房子在乙种工业用地上与不是住宅用地,房子只能当一般事务所使用,未来房子的水电、房屋税、地价税都要比照营业费率,不能享受民生住宅优惠,还要虚设行号登记户籍,将来连小孩的就学户籍都成问题。

内政部营建署都市计划组副组长陈兴隆表示,工业区不允许兴建住宅,违规当住宅的后果全部要由买房子的民众承担。违法使用要被处新台币六万元到三十万元罚锾,可连续处罚,勒令停止使用、拆除、改建、恢复原状。

他表示,制止违规使用可以停止供水、供电,还可移送法院判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非常重。民众购买住宅时必须要注意,不要在工业区买住宅,否则处罚非常严重。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组长邱惠美表示,业者有义务提供公开正确的讯息,广告不实依公平交易法可处五万到两千五百万元罚锾,消保会也请各县市消保官要求业者白纸黑字告知消费者购买的房子在工业区、非住宅,由消费者签名确认,以减少购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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