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张林妻方草与辩护律师莫少平

莫少平﹕充份维护张林的合法权利 竭尽全力为张林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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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5日讯】(大纪元记者辛菲采访报导) 大陆知名自由作家﹑异议人士张林先生自1月29日被安徽省蚌埠市国安带走关押﹐受海内外广泛关注。3月19日蚌埠市警方通知张林妻方草,表示经检察院批准正式逮捕了张林,理由是“认定张林触犯刑法第105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方草现已委托北京的著名人权律师莫少平作为张林的辩护律师。大纪元记者辛菲4月5日采访了方草女士与莫少平律师。

方草表示﹐她已去过公安局﹑国保支队等数次﹐始终得不到一个说法。公安局﹑国保支队等部门一再拖延﹑回避﹑互相推脱﹐方草想以明信片的方式公开为张林提起行政复议﹐但屡受公安部门的阻挠。她至今无法与张林相见﹐给张林送钱﹑衣物等东西﹐也倍受警方的刁难和阻挠。

方草继续呼吁国际社会﹑人权组织﹑海外媒体﹑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等声援营救张林。她表示将致函联合国﹑美国总统及相关人权组织。

莫少平律师表示﹐已向蚌埠市公安局寄信要求会见张林﹐目前正在等答复。莫少平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讲﹐张林的文章都是公开发表的一些东西﹐所以不涉及国家秘密﹐应该予以会见。

莫律师说﹐现在官方还没有正式表态﹐但是涉嫌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认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张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因为他写了一些文章﹐那么他从一个辩护律师的角度﹐是不同意的﹐因为张林有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不能被剥夺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

莫律师表示他会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充份维护张林的合法权利﹐竭尽全力为张林提供法律帮助。莫律师已建议方草提起行政复议﹐而且还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就是告公安机关﹐以公安机关为被告﹐他认为应该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充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大纪元将跟踪报导﹐继续关注。

下面是采访莫少平律师实录﹕

记者﹕莫律师﹐您好。听方草女士说您现在在办理张林先生的案子﹐是吗﹖

莫律师﹕对﹐是的。

记者﹕现在的情况怎么样呢﹖有什么进展吗﹖

莫律师﹕现在还是按照正常程序在走吧。为了提高效率﹐避免我们到蚌埠去在那边等着﹐所以我们就通过特快专递﹐把我们的那些手续先给公安机关寄去了﹐现在在等待公安机关的答复。按照规定﹐把手续提交后﹐如果他们不认为这个是什么涉及国家秘密的话﹐确定同意会见的话﹐我们就马上过去会见张林。

记者﹕您看情形会怎么样呢﹖

莫律师﹕我的助手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寄过去了﹐而且我们已查证起码是公安局的传达室已经收到﹐但是那边说具体经办的警官还没有收到﹐也就是说还没有从传达室转到警官手里﹐可能也就是这一两天应该能转到他手里。转到他手里以后﹐他就应该给我们一个回复﹐同意不同意我们会见。

这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他不认为这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那他就应该是尽快安排我们会见。另外一种可能﹐他可能说﹐张林这案子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律师会见。

这两种可能都存在。当然我们不认为张林的案子涉及国家秘密﹐因为现在的说法是他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主要是针对张林发表的一些文章﹐特别是他是不是在你们大纪元发表了不少文章﹖

记者﹕是的﹐他是我们的专栏作家﹐发表了很多文章。

莫律师﹕在这种情况下呢﹐按说这个罪的本身﹐从法律角度讲﹐是不应该涉及国家秘密的﹐因为都是公开发表的一些东西嘛﹐所以他不涉及国家秘密﹐但是并不排除公安机关可能有他们的不同看法﹐他们如果认为涉及国家秘密﹐就可以引述中国的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不同意张林和律师会见。

记者﹕您对能与张林先生会见﹐抱的希望大吗﹖

莫律师﹕正常来讲﹐问题应该不大。另一方面﹐因为开始给他做了一个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个我也建议方草女士最好提起行政复议﹐走一下这个程序。因为他这个案子﹐对张林指控的同一个行为﹐首先公安机关给他做了一个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个决定实际上就是说行政拘留张林15天﹐拘留期满后﹐他们认为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转为刑事拘留。但是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既然是给他行政处罚的决定﹐他就有权对这个行政处罚提出异议﹐就是提起行政复议﹐甚至提起行政诉讼﹐都是可以的。

方草以前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程序﹐没有走这个程序﹐我从律师的角度﹐还是建议他们﹐不管怎么说﹐法律上赋予你当事人有这种途径﹐渠道﹐就应该充份利用这个。所以我就建议她﹐还是让张林提起行政复议﹐还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就是告公安部﹐以公安机关为被告﹐也就是说﹐对公安机关对他的行政拘留15天是有异议的﹐对他们认定的事实和使用的法律﹐认为不妥。就是要充份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在这个限度之内﹐充份维护自己的一个合法权益。

记者﹕根据您现在对案情的了解﹐您觉得张林先生被捕﹐官方是以什么理由呢﹖是因为他公开发表的文章﹐还是包括上次他去北京想要悼念赵紫阳先生的事情﹖

莫律师﹕这个呢﹐现在官方还没有正式表态﹐但是他涉嫌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方草女士也把张林所写的文章给我们寄过来了。我们也在看﹐也在研究这些东西﹐现在起码是公安机关他们没有明确表态﹐比如﹕他认定的张林构成犯罪的具体行为是什么﹖包括﹐我要指控你写的这些文章有问题﹐那到底是哪几篇文章﹐现在公安机关都没有表态﹐还没有正式对外公布。

记者﹕您给公安局寄的信﹐大概是什么时候寄过去的呢﹖

莫律师﹕应该有一个多星期了。

记者﹕海内外对张林先生的事情一直都很关注﹐大家也在寻求不同的途径声援营救他。

莫律师﹕作为律师﹐我会竭尽全力﹐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去充份维护张林的合法权利﹐这没有任何问题。公安机关做的哪些地方﹐我们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肯定会指出来的。从律师这个角度﹐竭尽全力为张林提供法律帮助﹐既然我们接受委托了﹐这本身也是我们天经地义的一种义务﹐也是责无旁贷的。

记者﹕从您现在的了解﹐包括看张林先生的文章﹐您对他是什么印象呢﹖

莫律师﹕从律师的角度﹐去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这种感情的因素尽量要淡化一点﹐否则可能会妨碍判断﹐目前﹐主要是接受委托﹐为他提供法律帮助。

作为律师﹐我首先考虑的就是从法律角度来讲﹐怎么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或者更准确地讲﹐法律赋予律师的职责﹐首先我要看他是否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判决等﹐首先我要判断他是否有罪﹐被指控的所谓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不是有罪﹐如果是有罪﹐我要全力以赴看看是否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从法律角度来讲﹐这样才能叫做一种有效的辩护。

从这个角度来讲﹐保持一种比较客观﹑有效的判断﹐当然就是尽量不要让感情因素参与太多。

记者﹕我能理解。从您现在的分析来看﹐您认为官方对张林先生的指控是否合理呢﹖

莫律师﹕我初步看了一些张林写的文章。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张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因为他写了这些文章﹐那么我从一个辩护律师的角度﹐我是不敢苟同的﹐因为毕竟张林写这些文章﹐无论他的观点对还是不对﹐这个本身﹐我认为他还是一个言论表达的权利﹐言论自由的一个范畴里面的﹐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的基本权利。

张林的观点﹐不管公安部门同意还是不同意﹐都不能剥夺他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也就是说﹐不能认为你不同意他的观点﹐你就把他关到监狱里去。这个我作为辩护律师来讲﹐肯定是不同意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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